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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漯河市互联网、户外媒体广告监测购买服务项目询价采购的公告
招标公告
河南-漯河市
发布时间 2025-08-19
招标正文:

根据《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市局采购办面向社会对我局漯河市互联网、户外媒体广告监测购买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信息发布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漯河市互联网、户外媒体广告监测购买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5万元。

(三)采购需求:

根据我局广告监管工作需求,通过监测系统对辖区内的互联网媒体和户外媒体发布的各类广告进行不间断监测,定期提供涉嫌违法广告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监测报表。具体如下:

1.通过监测系统对漯河市辖区登记注册的企业主体、互联网媒体公众号、门户网站发布的各类互联网广告进行抽查监测、定向监测、重点监测,并提供监测数据。

2.通过监测系统对漯河市辖区内市区、县区、乡镇发布的各类户外广告进行监测,根据辖区具体情况,划定重点区域、重点户外媒介类型进行重点监测。

3.广告监测数据包括:涉嫌违法的广告线索及图像、音频、

视频证据、媒体形式、行业类别、媒体详细地址等具体违法表现行为,并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广告违法行为监测编码(2023 年版)》的方式标注违反法律条款。发现涉嫌违法广告后,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广告监管平台”提供给我局,并对涉嫌违法广告线索进行存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广告监管平台”,实现对漯河市辖区内各类涉嫌违法广告线索查看、处理,证据查看、下载,违法情况排名查看、广告监测数量、违法广告比例等统计数据。

4.每月有效违法线索不少于50条次。有效线索指(1)有违法事实且证据充分:(2)市场主体在漯河市辖区且有明确地址。

5.账号管理:需分配1个管理员账号,10个二级账号,60个三级账号供我局各级执法监管单位使用。

(四)服务时限: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二、询价响应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须为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报价时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益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价时需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报价时需附保证书、信用报告):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截止时间

请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于8月26日(下星期二)下午18:00

前将询价报价表(见附件)密封送至我局采购办(市局308室),超时概不受理。采购办将按询价程序对响应询价的企业进行综合评审并选定相应服务单位。

四、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http://ha.gsxt.goc.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惩戒对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禁止参与本项目。

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2921663

马先生 2973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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