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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东海地区陆地消防设备年检及购置通用协议(3年) 采办计划公告
招标预告
上海-黄浦区
发布时间 2025-08-20
招标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东海地区陆地消防设备年检及购置通用协议(3年))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东海地区陆地消防设备年检及购置通用协议

        

具体内容要求见《附件技术文件》

2025.9

(1)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

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

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

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

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

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反馈时请提供材料!!!

(2)★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当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投标时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 备案截图。

(3)★信誉要求:

A、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2.近3年(2022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3.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4.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5.应答人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应答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6.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7.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8.应答人承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提供《供应商承诺书》!!

(4)★服务商要求

1)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

2)自有社保人数≥5人,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不在自有社保人数内,大学、事业单位可不提供社保证明);

3)实缴注册资本金不能为零,须提供注册资本缴纳证明, 注册资本金缴纳证明可提供银行转账记录、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第三方网站(包括但不 限于天眼查、企查查)截图、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等。大学、事业单位可不提供实缴注册资本缴纳证明。

 

 

 

 

(5)★业绩要求:(1)2022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 1个消防器材检验或维保服务的验收业绩或消防器材的供货业绩。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合同请提供:(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1)合同复印件和 2)验收材料。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8月20日 )至(2025年8月26日 )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采办共享中心

联系人:王红红

电话:0519-83299392

邮箱:wanghh31@cnoo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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