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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楼顶大型亮化发光字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安徽-阜阳市
发布时间 2025-08-21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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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SRMYY-CGB2025045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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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00:00:00
招标正文:

项目编号:JSSRMYY-CGB2025045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界首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楼顶大型亮化发光字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SRMYY-CGB2025045;

2.项目名称:界首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楼顶大型亮化发光字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4.最高限价:70020元;

5.预算金额:同最高限价。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否决其投标。

6.采购需求:

点阵发光字:126平方(要求参数:2.0厚镀锌钢板切割,双面烤漆,蓝景牌LED灯珠。国标电线、电源、控制开关、配电箱等配置)

背后钢结构钢架:216平方(要求参数:8.0*8.0*3.0T热镀锌方管、面板4.0*4.0*2.0T热镀锌方管、表面做防锈处理、镀锌预埋钢板、化学螺栓锁紧、做好屋面防水处理);采购内容详见公告及附件。

7.工期:合同生效后5日历日内完成;

8.质保期:三年;

9.本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18755882211,相关项目事宜可咨询刘老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可联系界首市人民医院官网(www.jsrmyy.com)自行下载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截止时间:2025年8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迟于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2.地点:界首市人民医院东区行政采购办(原招标办)四楼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地点:界首市人民医院东区行政四楼采购办(原招标办)。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界首市人民医院

地 址:界首市人民东路399号

联系方式:采购办 0558-4999258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采购人界首市人民医院2采购范围相关货物、服务、工程的供应商采购3项目地点同履约地点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财政资金5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及采购文件6工期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及采购文件7质量要求满足采购需求要求8供应商资质条件、

能力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9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付款97%,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付清。10履约地点界首市人民医院11质保期三年12是否接受联合响应不接受13踏勘现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勘察现场)14响应预备会不召开15分 包不允许16偏 离不允许17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及答疑18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开标前2日9时前书面方式加盖公章交至我院采购办(原招标办)。

接受异议的电子邮箱:jssrmyyzbb@163.com,同时电话至0558-499925819采购人对供应商提出采购文件异议的答复在界首市人民医院(www.jsrmyy.com) 网站上发布或邮件告知20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及修改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的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界首市人民医院(www.jsrmyy.com) 网站上发布。21是否接受调价函否22响应有效期90日历天23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响应方案不允许24签字或盖章要求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25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纸质版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每册均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26是否要求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响应文件电子版否27密封袋上写明采购人名称:界首市人民医院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详见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详见采购公告)

在 2025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2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谈判时间截止时间:详见采购公告29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界首市人民医院东区行政四楼采购办(原招标办)30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

□是,退还安排31谈判时间和地点谈判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32谈判顺序密封情况检查:供应商检查

谈判顺序:按响应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进行33谈判小组的组建谈判小组构成:不少于三人的单数。34履约保证金□免收

□合同价的 %

√定额收取:人民币 1400 元

(2)支付方式:

√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函 √保险

其他要求:

(3)收取单位:界首市人民医院

纳税人识别号:123412824859047446

地址:界首市人民东路399号

电话:0558-4812851

开户行:农行健康路分理处

账号:415401040001165

财务科电话:0558-4999157

(4)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前缴纳。

(5)退还时间:履约完成后退还。35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会被否决。投标报价包括:所涉及的所有标的货物本身的费用,所有税费及包装费用,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搬运、安装及安装辅材、保险费用、现场安装调试、检测及验收、售后服务与维保等相关费用,投标人的企业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上述内容不论报价时是否遗漏,均不再单独计算。

36(1)投标人认为本次招标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人提出异议、质疑。招标(采购)人应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如果投标人、供应商对异议、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收到异议、质疑答复后,以书面形式向界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提出投诉。

(2)异议、质疑书应有明确的要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质疑:

①未按法定时限或规定手续提交质疑的;

②没有明确的要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的;

③不符合质疑程序和有关规定的。

被判定无效质疑的,招标(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回复异议、质疑人其异议、质疑无效的理由,记录无效质疑一次,并向界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报告。

(4)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界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参加界首市人民医院招标采购活动,并依法予以处罚:

①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②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③经认定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行为的。

(5)以下形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②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③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④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⑤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⑥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⑦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

(6)质疑函递交的方式:通过书面提出。

接收部门:界首市人民医院采购办;

联系电话:0558-4999258;

通讯地址:界首市人民东路399号。

(7)投诉函递交的方式:通过书面提出。

接收部门:界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0558-2851216;

通讯地址:安徽省阜阳市界首市中原路86号。37其他要求:无1. 总则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采购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本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

(1)资质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1.5.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响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供应商自行考虑。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支付以上费用。

1.6 保密

参与采购响应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响应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供应商根据响应文件需要自行踏勘。

1.9.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响应预备会

本项目不组织召开响应预备会。

1.11 分包

供应商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竞争性谈判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1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

(1)竞争性谈判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采购合同;

(5)响应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及答复,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竞争性谈判文件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及答疑前后不一致的,以最后时间发出的为准。

2.2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异议答复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异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予以回复,提出异议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否则不予接收。

2.2.2采购人对供应商提出异议的答复将在界首市人民医院(www.jsrmyy.com) 网站上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供应商自行在界首市人民医院(www.jsrmyy.com) 网站查询,无需确认。

2.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2.3.1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的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在响应截止时间1天前,在界首市人民医院(www.jsrmyy.com) 网站上发布。

2.3.2供应商自行在界首市人民医院(www.jsrmyy.com) 网站查询,无需确认。

3. 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响应文件构成如下:

响应文件的组成包括下列内容:

(1)谈判申请及申明;

(2)授权委托书;

(3)最终技术服务解决方案;

(4)资格审查材料;

(5)其他材料。

3.2报价要求

3.2.1报价货币:币种为人民币。

3.2.2报价内容:报价应是竞争性谈判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括材料、机械、设备、劳务、管理、措施、利润、税金、维护、缺陷修补和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如有漏项,结算时不予调整;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有关技术资料,自行计算,如有计算错误、漏项,结算时不予调整。

3.2.3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方式。

3.2.4报价的计价方法: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和相关计费依据,结合项目所在地市场行情、企业自身综合实力,综合市场风险、施工风险、政策性风险等各种风险因素编制竞争性报价,且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

3.2.5 编制依据:

采购人提供完整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3.3 响应有效期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4 谈判保证金(如有)

3.4.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方式递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 条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采购响应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

(2)供应商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成交候选人除不可抗力外,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4)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该提供相关资料,使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信誉和人员配置。

3.5.2 如果供应商在送交响应文件时,其财备状况发生变化,或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或发生法人合法变更或重组,或由于其他任何情况,导致供应商不能满足本项目的各项条件时,供应商必须在其响应文件中对上述情况进行如实说明,否则,采购人一经查实,将视为供应商弄虚作假,其响应文件作否决响应处理。

3.5.3采购人将进一步核查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若在评审期间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否决其响应处理,并没收其竞谈担保;若在评审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成交人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其竞谈担保;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从服务支付款中扣除不超过合同总价5%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采购人将供应商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安徽省级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3.6 备选响应方案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响应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响应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响应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谈判小组认为成交人的备选响应方案优于其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响应方案。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服务期、响应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7.4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贰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响应文件不得活页装订,否则按废标处理,采购人对由于响应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装订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7.6响应文件的内容:

谈判申请及申明、授权委托书、最终技术服务解决方案、资格审查资料、其它材料。

4. 响应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分开包装或包装到一个密封袋,分开包装的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应予拒收。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上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5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如果决定延后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通知方式送达所有供应商延后竞谈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竞谈截止时间。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上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谈判会

5.1 谈判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将按照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1款规定的谈判时间和地点召开谈判会,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采购人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响应文件不少于3家,应按时召开谈判会。

5.2 谈判程序

(l)采购人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谈判会。采购人代表、监督代表及所有潜在的供应商参加。

(2)公布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3)供应商检验各自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由一名代表签字确认。

(4)宣布谈判顺序(即按响应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进行谈判)。

(5)征询各供应商对谈判会过程有无异议,如有异议可现场书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提出,如无异议,则后期针对谈判会过程的异议和投诉不予受理。

(6)休会,进入评审、谈判阶段。

(7)谈判结束后,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8)复会,宣布谈判小组评审结果。

供应商参加谈判会的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 谈判

6.1 谈判小组

6.1.1 评审谈判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院内评委库规定抽取的专家组成。谈判小组成员人数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 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审以及其他与采购响应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审

谈判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7.1定标方式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外,采购人依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原则上第一成交候选人即为最终成交人,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采购。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2评审结果通知

7.2.1 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发布成交公告。

7.2.2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7.3签订合同

7.3.1 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7.3.2 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7.3.3 如果根据本章第7.3.1项规定,采购人取消了成交人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成交候选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8.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响应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如供应商存在围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虚假投诉等行为的、经查证属实的,其提交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记入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与界首市人民医院采购项目的投标。

8.3 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8.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8.5异议、投诉

8.5.1、受理异议(质疑)的联系方式:

名 称:界首市人民医院

地 址:界首市人民东路399号

联系方式:0558-4999258

8.5.2、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异议(质疑):

供应商未在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澄清要求或未在响应截止时间前2天提出异议(质疑)的,视为其对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无异议(质疑),不得在响应截止时间后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内容提出异议(质疑)或投诉。相关部门依法不予受理。

8.5.3、对谈判会过程提出异议(质疑)的,应于谈判会现场提出。

8.5.4、对评审结果的异议(质疑):

采购响应相关各方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质疑),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1)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提出异议(质疑)的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质疑)对象的供应商的名称;

③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和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⑥提出异议(质疑)的供应商是法人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质疑)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2)有下列情形的异议(质疑)材料不予受理:

①书面异议(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②异议(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③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8.5.5对评审结果的异议(投诉):

购响应相关各方对评审结果有异议(投诉),应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界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

(1)书面异议(投诉)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提出异议(投诉)的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投诉)对象的供应商的名称;

③异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和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⑥提出异议(投诉)的供应商是法人的,异议(投诉)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投诉)的,异议(投诉)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投诉)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2)有下列情形的异议(投诉)材料不予受理:

①书面异议(投诉)材料不完整的;

②异议(投诉)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③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投诉),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8.5.6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招标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记入“不守信投标记录档案”,并在相关网络平台公告,同时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①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②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③其他经认定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的行为。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解释权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 采购人 所有。



第三章 评审办法谈判小组否决其竞谈的条款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后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串通投标行为是指:

(a)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b)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或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呈规律性变化的;

(c)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人投标或与同一人联合响应的;

(d)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e)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f)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人编制的;

(g)不同供应商聘请同一人或同一中介机构为其响应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

(2)凡在阜阳市行政区域内被各级招投标监督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列入不良记录且在处罚期内的。

(3)不按评审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投标函中响应报价、工期、质量标准、项目负责人或其它实质性要求不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或作出的承诺与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样本中相关内容相抵触或有遗漏的。

(5)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申明哪一个有效的。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备选响应方案的除外。

(7) 响应文件中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否决其响应处理:

(1)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上限的。

(2)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资格评审及符合性评审表资格评审及符合性评审表序号评审指标评审标准格式及材料要求1营业执照合法有效提供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扫描件2供应商资质符合供应商资格中的资质要求提供符合供应商资格中要求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授权委托书3谈判申请及申明签字盖章符合谈判申请及申明中的要求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4谈判报价符合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谈判报价符合谈判文件要求5其他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列明的其他要求

注:以上参与评审的证书、证件、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胶装在响应文件中。


1. 评审方法

1.1谈判小组依据本章评审标准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1.2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报价,谈判小组认为其响应报价可能低于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谈判小组讨论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2. 谈判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3. 谈判小组组成及职责

3.1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

3.2 谈判小组的职责

谈判小组应当根据评审办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各评委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各评委对各自评审结果负责,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谈判小组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4. 评审程序

评审准备、评审(符合性评审和资格评审)、商务评审。

4.1评审准备

谈判小组熟悉评审工作情况:

(1)听取采购人对招标项目情况的介绍。

(2)阅读、研究竞争性谈判文件和相关评审资料,获取评审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招标的目标、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条款。

(3)熟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及在评审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4)核对评审工作用表。

4.2初步评审

谈判小组依据评审表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视为未通过,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4.3.商务评审:

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的竞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竞谈报价,使得其响应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谈判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实行经评审有效最低价法。即以书面的最终报价进行评审,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次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

本项目采用二轮(不限于二轮)报价的方式进行谈判,供应商的后轮报价须低于前一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4 推荐成交候选人

4.4.1经评审,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次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

4.4.2若最终报价最低响应报价出现相同的情况时,则相同报价的供应商重新报价(每轮报价均须低于其上一轮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5.3 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5.3.1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谈判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5.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5.3.3 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谈判小组的要求。

5.4 评审结果

5.4.1谈判小组按照评审结果推荐 1-3名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5.4.2 谈判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记录。

5.4.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依次类推或重新招标。

6.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














第四章 采购合同楼顶发光字合同范本甲方(委托方):界首市人民医院

乙方(受托方):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楼顶发光字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

1.1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设计、制作、安装楼顶发光字。

1.2 楼顶发光字的具体规格、尺寸、材质、颜色等详见附件一《楼顶发光字设计方案》。

二、合同价格

2.1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整),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完成楼顶发光字的设计、制作、安装工作。

2.2 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方式为:_______。

三、履行期限

3.1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完成楼顶发光字的设计工作,并将设计方案提交甲方审核。

3.2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设计方案后_______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

3.3 乙方根据甲方的审核结果,在_______日内完成楼顶发光字的制作和安装工作。

四、质量保证

4.1 乙方保证楼顶发光字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标准。

4.2 乙方提供的楼顶发光字材料应为全新、正品,并具有合格证明。

4.3 楼顶发光字的质保期为_______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如楼顶发光字出现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五、验收

5.1 乙方完成楼顶发光字的制作和安装工作后,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5.2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款项。

5.3 如甲方对楼顶发光字的制作和安装工作存在异议,应在验收时提出,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违约责任

6.1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合同款项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

6.2 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完成楼顶发光字的设计、制作、安装工作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7.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八、其他约定

8.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正/副本


(项目名称)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1)谈判申请及申明;

(2)授权委托书;

(3)最终技术服务解决方案;

(4)资格审查材料;

(5)其他材料;






一、谈判申请及申明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含本项目答疑及补充通知),在考察项目现场后,我方愿以投标报价(单位:元) (小写) ,按合同约定完成合同项目的全部内容,工期: ,质量达到 采购需求要求 。

2.我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姓名: 身份证号码: 。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谈判申请及申明递交的谈判申请及申明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归档资料。

4.我方在此申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谈判申请及申明连同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6. (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响应报价表

(首轮报价必填,否则废标)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报价

(单价:元)

小写:

大写:

质量标准满足采购需求要求备注: 1、在报价表内未有明确列述的项目费用应视为包括在总报价之内。本表可用于多轮报价,供应商须多备几份手持。


供应商: (盖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1 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投标,郑重承诺如下:

1.本次投标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准确完整的,并按时接受资格审查,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将取消投标和中标资格,造成的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2.本次投标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若经查证属实,立即取消我方投标和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次投标拟任项目负责人是与我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的正式职工,若经查证不符,立即取消我方投标和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次采购若出现投诉,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编制响应文件的工程造价人员将积极配合调查,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本次投标严格遵守有形建筑市场工作秩序,我方派出人员若出现胡搅蛮缠、辱骂、恐吓、污告有形建筑市场工作人员,或不听有形建筑市场工作人员劝阻影响有形建筑市场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6.本次采购如我单位中标,除不可抗力外,决不因任何其它原因放弃中标,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我单位已全面认真审阅了该项目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相关附件,认为该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没有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及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条款,对本次采购活动文件内容无任何异议,完全接受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自愿参加本项目响应活动。开标后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提出任何异议,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且三年不得参与界首市人民医院采购活动。

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我方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同意没收谈判保证金和三年不得参与界首市人民医院采购活动。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二、

授权委托书

界首市人民医院 :

我以 (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 (姓名)、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为我单位的全权代表,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 (竞争性谈判

项目)的投标文件及其它文件,参加开标、澄清、商签合同以及处理与之有关的其它事务,我单位均予承认。


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 :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电话:

年 月 日


备注:法人本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无需填写此授权书,仅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联系电话,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司公章。


附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反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反面:




三、最终技术服务解决方案(格式自拟)




































四、其 他 材 料(资格要求等文件中要求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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