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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能源2025年第十批拟开展的采购项目 采购计划公告
招标预告
福建-福州市
发布时间 2025-08-25
招标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福建新能源2025年第十批拟开展的采购项目)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1

福建新能源LNG动力船舶加注项目专项安全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中海石油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应对后续开展的LNG船舶加注业务安全评审需要,拟开展船舶加注项目专项安全评价服务采购工作。现场主要设施包括:LNG动力船舶1艘、加注码头1座、一套LNG撬装加注设备、1套卸车增压设备以及LNG槽车(槽车数量以加注方案数量为准)。评价界面范围:以靠舾装码头一侧加注软管法兰接口为界。本次采购预估未来三年的服务工作量,合同有效期内实际工作以采购人工作委托为准,

2025年9月

1.营业执照: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资质要求: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3.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须成立时间满1年(含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招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中国海油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1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提交反馈材料,反馈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报价意向书(填写相关信息并盖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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