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中海油石化工程有限公司-惠州石化混合碳四制高碳醇项目防爆火焰探测器)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采办包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中海油石化工程有限公司-惠州石化混合碳四制高碳醇项目防爆火焰探测器 |
惠州石化混合碳四制高碳醇项目防爆火焰探测器24台。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附件第6.41条。 |
2025年9月 |
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代理商要求:如果投标人所投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的同意以及证明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 (3)投标人提供的火焰探测器需具有CCCF认证、具有具有GB-Ex防爆性能认证,且所供产品应与对应的防爆合格证的要求保持一致性,提供的防爆设备应与取证样机一致。 (4)防爆火焰探测器品牌为霍尼韦尔、迪创、MSA或相当于。 2、业绩要求: 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的产品须具有至少2项防爆火焰探测器供货业绩,且每项业绩中防爆火焰探测器的数量不少于15台。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货物名称、供货数量、设备规格)和到货验收证明材料(货物验收单或结算清单或入库单或结算发票)。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未体现上述信息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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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9月2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