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客站、列车视觉形象设计业务外包(二次)项目
招标编号:WTZB-TY2025-273
包件及中标人: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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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客站、列车视觉形象设计业务外包(二次)项目 |
第一名 |
上海纵港标识股份有限公司 |
第二名 |
新疆禹珩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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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
新疆小河奔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1、公示期自2025年08月27日至2025年08月30日19时止。
2、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3、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铁路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纬三路163号
邮政编码:830000
项目联系人:陈文军
电 话:0991-7922532
开户行:建设银行乌鲁木齐铁路局步行街支行
银行账号:65050188865300000194
代理机构:新疆新铁天元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柯淏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太原路643号3楼306室
电 话: 0991-7876127
4、异议人提起异议须提交异议函,异议函件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申请)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