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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新疆铁路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客站、列车视觉形象设计业务外包(二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新疆-乌鲁木齐市
发布时间 2025-08-27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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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ZB-TY2025-273
招标正文:

项目名称: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客站、列车视觉形象设计业务外包(二次)项目

招标编号:WTZB-TY2025-273

包件及中标人:

包件号

包件名称

中标候选人

1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客站、列车视觉形象设计业务外包(二次)项目

第一名

上海纵港标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名

新疆禹珩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第三名

新疆小河奔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1、公示期自2025年08月27日至2025年08月30日19时止。

2、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3、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铁路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纬三路163号

邮政编码:830000

项目联系人:陈文军

电 话:0991-7922532

开户行:建设银行乌鲁木齐铁路局步行街支行

银行账号:65050188865300000194

代理机构:新疆新铁天元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柯淏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太原路643号3楼306室

电 话: 0991-7876127

4、异议人提起异议须提交异议函,异议函件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申请)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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