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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惠州电信品牌宣传服务采购询比公告
招标公告
广东-惠州市
发布时间 202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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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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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00:00:00
招标正文:

本询比项目为2025年惠州电信品牌宣传服务采购,(询比代理机构编号:04-06-04D-2025-D-F-A21373),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2025年惠州电信品牌宣传服务采购,主要服务内容为本地电视台及电台广告服务、“惠民速办”宣传推广服务、重点场景化专项活动策划服务等11个标包,满足2025年重点业务营销传播需求。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标包

服务内容

预算金额

(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元)

服务地点

1

2025年惠州电信品牌宣传服务采购

标包一

本地电视台及电台广告服务采购

188,679.66

惠州市

2

标包二

“惠民速办”宣传推广服务采购

188,680.46

3

标包三

重点场景化专项活动策划服务采购

283,018.87

4

标包四

全渠道业务宣传设计服务采购

188,680.15

5

标包五

社区电梯厢内媒体广告服务采购

377,345.52

6

标包六

社区电梯厢外媒体广告服务采购

330,195.84

7

标包七

公交车车身媒体广告服务采购

283,018.89

8

标包八

公交车候车厅灯箱媒体广告服务采购

141,509.56

9

标包九

社区出入口道闸广告服务采购

94,339.80

10

标包十

中石化油站户外广告服务采购

141,509.43

11

标包十一

OAO精准互联网流量运营服务采购

141,518.40

合计

2,358,496.58

1.2.2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为11个标包,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11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2,358,496.58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其中各标包最高响应限价如下:

标包一:最高响应限价为188,679.66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

标包二:最高响应限价为188,680.46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

标包三:最高响应限价为283,018.87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

标包四:最高响应限价为188,680.15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

标包五:最高响应限价为377,345.52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

标包六:最高响应限价为330,195.84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

标包七:最高响应限价为283,018.89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

标包八:最高响应限价为141,509.56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

标包九:最高响应限价为94,339.80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

标包十:最高响应限价为141,509.43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

标包十一:最高响应限价为141,518.40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

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询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

2.1.3供应商须具有对应标包以下专项资格,各标包专项资格要求如下:

标包

标包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包一

本地电视台及电台广告服务采购

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或本地电视台/电台的授权文件(或合作协议),授权时间能够覆盖本项目整个合同期。
供应商须提供在惠州地区广播电视媒体资源的覆盖证明(如信号覆盖范围图或收视率报告),确保覆盖惠州全域至少5个县区。

标包二

“惠民速办”宣传推广服务采购

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监管部门(惠州政数局)授权文件或者证明材料,授权时间能够覆盖本项目整个合同期。

标包三

重点场景化专项活动策划服务采购

供应商须提供与惠州地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公共广场或重点文旅场所的合作协议,覆盖至少3个县区,每个县区不少于5个重点场景资源。
供应商应提交《活动场地资源清单》及对应的场地使用授权文件复印件(首页+签章页),授权时间需覆盖合同期。

标包五

社区电梯厢内媒体广告服务采购

惠州地区签约社区(以小区名称为准,如XX小区一期、XX小区二期)总量在100个以上,覆盖至少5个县区,框画可用资源总量在1300个以上;供应商应提供《资源点位清单》作为证明材料,并提供小区签约合同复印件(首页+签章页)。

标包六

社区电梯厢外媒体广告服务采购

惠州地区签约社区(以小区名称为准,如XX小区一期、XX小区二期)总量在100个以上,覆盖至少5个县区,框画可用资源总量在1300个以上;供应商应提供《资源点位清单》作为证明材料,并提供小区签约合同复印件(首页+签章页)。

标包七

公交车车身媒体广告服务采购

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监管部门(如交通局、公交公司等)授权文件或证明材料,授权时间能够覆盖本项目整个合同期。

标包八

公交车候车厅灯箱媒体广告服务采购

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监管部门(如交通局、公交公司等)授权文件或证明材料,授权时间能够覆盖本项目整个合同期。

标包九

社区出入口道闸广告服务采购

惠州地区资源覆盖不少于200个小区或写字楼或商用楼,覆盖至少3个县区。供应商应提供《资源点位清单》作为证明材料,并提供小区或商圈签约合同复印件(首页+签章页)。

标包十

中石化油站户外广告服务采购

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中石化授权文件或证明材料,授权时间能够覆盖整个合同期。

标包十一

OAO精准互联网流量运营服务采购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流量平台授权文件或者证明材料,授权时间能够覆盖整个合同期。需提供有效监管部门授权的惠州电信主体及营业厅广告授权文件及证明材料。

2.1.4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3年(2022年08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下述各标包对应的服务类的相关经验。

标包一:本地电视台及电台广告服务类

标包二:政府宣传推广服务类(包含且不限于新媒体和传统媒体)

标包三:运营商场景化营销活动策划服务类

标包四:运营商新媒体、线下媒体宣传设计及代运营服务类

标包五:社区电梯厢内媒体广告服务类

标包六:社区电梯厢外媒体广告服务类

标包七:公交车车身媒体广告服务类

标包八:公交车候车厅灯箱媒体广告服务类

标包九:社区出入口道闸广告服务类

标包十:中石化油站户外广告服务类

标包十一:字节系、腾讯系、小红书等广告流量服务类,新媒体代运营类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响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5项目团队要求

(1)适用:标包二、三、四、十一

1)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3年及以上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同类项目的经验。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合同关键页不能体现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过相关项目,需同时提供合同结算单或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等能够证明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项目的证明)。未附合同相关材料或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业绩,不予认可。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02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

同类项目指下述各标包对应的服务类的相关经验。

标包二:政府宣传推广服务类(包含且不限于新媒体和传统媒体)

标包三:运营商场景化营销活动策划服务类

标包四:运营商新媒体、线下媒体宣传设计及代运营服务类

标包十一:字节系、腾讯系、小红书等广告流量服务类,新媒体代运营类

2)本项目标包二、三、十一至少配备2名团队人员(非项目负责人),须有驻点人员1名,须提供驻点承诺函;本项目标包四至少配备2名团队人员(非项目负责人),须有驻点人员2名(设计1名、新媒体编辑1名),须提供驻点承诺函;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02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

(2)适用:标包一、五、六、七、八、九、十

1)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2年及以上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同类项目的经验。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合同关键页不能体现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过相关项目,需同时提供合同结算单或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等能够证明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项目的证明)。未附合同相关材料或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业绩,不予认可。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02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

同类项目指下述各标包对应的服务类的相关经验。

标包一:本地电视台及电台广告服务类

标包五:社区电梯厢内媒体广告服务类

标包六:社区电梯厢外媒体广告服务类

标包七:公交车车身媒体广告服务类

标包八:公交车候车厅灯箱媒体广告服务类

标包九:社区出入口道闸广告服务类

标包十:中石化油站户外广告服务类

2)本项目至少配备2名团队人员(非项目负责人),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02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

备注:如法人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1.6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8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8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8月28日00时00分至2025年09月01日24时00分。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2.1如有登记申领多标包的,请务必按标包分别申领和下载询比文件,否则后续将无法继续参与未申领或未下载询比文件的标包响应。

4.2.2询比文件以“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登记申领下载的为准。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5日09时00分。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本项目不涉及)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7. 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地 址:广东惠州江北文明一路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江北电信中心

邮 编:516000

联 系 人:赖经理

电 话:0752-2869261

电子邮件: 13377521689@189.cn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云山东路4号云山大院2号楼3楼

项目负责人:彭阳晖、李成斌、赖丙乐、程圣杰、覃军

联 系 人:彭阳晖

电 话:18475202398

电子邮件:gczb_hzdx@126.com

开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521373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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