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信息技术品类部-油田勘探开发数据业务贯通及质量闭环管控实施服务-20250828)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项目名称:【油田勘探开发数据业务贯通及质量闭环管控实施服务】
l 公告期限: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l 项目概况:【该项目是对中海油勘探开发数据湖平台进行运营运维管理工作,数据涉及中海油所有主数据、勘探专业、钻完井专业、开发生产专业、工程建设专业、储量专业的业务数据,工作范围涉及主数据管理、定制化采集运营、源头数据入湖运营、数据质量管理等,需要按照《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境内勘探开发主数据管理细则》、《勘探开发数据入湖管理细则》、《勘探开发业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等规范要求开展日常运营运维工作,达到运营过程响应快、问题处理及时等高标准要求,提升业务部门工作效率。】
l 项目所在地:【北京、天津、湛江、海口】
l 预计发标时间:【2025年9月】
l 资质及信誉要求:
(1) 资质要求:
A. 营业执照: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①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②应答人为事业单位投标的,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2) 信誉要求
A. 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B. 近三年(2022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
C. 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D. 应答人应具备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
E. 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F. 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的情形,并且应答人须提供承诺。
(3) 业绩要求:
【服务类】
A. 应答人在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内提供两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已完成的勘探开发数据湖建设或勘探开发数据湖运维(注:需要明确合同的关键服务内容,有参照性)相关业绩,并提供相业绩证明文件。
B.相应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①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有签字或盖章)、能体现供货/服务范围);②该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合同结算发票应与前述所提供的合同相对应,并金额满足业绩要求,且至少提供两张及以上;③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发票查验截图要求每张发票均对应一张查验截图。对于无法查询、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发票,都将影响评审结果。(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缺少任何1项都将可能将影响评审结果)
C.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提供单项金额不低于100万的订单及订单相应的服务验收文件,服务验收文件可以体现为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D.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将可能将影响评审结果。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公告有效期间,供应商可在本项目“采办计划公告”页面的“意见反馈”处留言表达参与意向。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提醒(重要):鉴于新入名录注册供应商的评审要求,供应商须按采办计划公告《附件2:注册供应商资质材料提报文件》的要求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供应商准入操作手册》。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2-25802255
邮箱地址:miyl@cnoo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