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装备技术公司加工制造中心吊车采购)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包 名称 |
基本要求 |
评审标准 |
1
|
(装备技术公司加工制造中心吊车)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详见本文附件:技术要求书,预计发标时间2025.09 |
★资质要求 |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
||
★投标人属性 |
1、如投标人为制造商,需满足:制造商承诺书以及相关证明文件。 2、如投标人为贸易商,需满足:1)提供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表(如成立时间短于三年的投标人,应提供自成立时起的财务报表),且近一年利润不能为负且近一年资产负债率<80%;2)自有社保人数≥5人,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3)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及对应的结算发票)。 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满足:1)提供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表(如成立时间短于三年的投标人,应提供自成立时起的财务报表。),且近一年利润不能为负且近一年资产负债率<80%;2)自有社保人数≥5人,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3)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及对应的结算发票);4)具有有效代理证书,且满足资质要求,且不能为项目代理。 |
||
★质保要求 |
1.不少于一年保修期,在保修期内按说明书正确操作使用损坏由厂家或代理提供免费维修服务。 2.在质保期内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或故障,可电话咨询解决,如解决不了的卖方在一天内做出回应,赶到用户现场,免费予以修复。 |
||
★收货地点 |
天津市滨海新区。 |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50天内(含节假日)。 |
||
|
|
检测和试验 |
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三十日内厂家办理好 “车辆首次检验报告”;“场内车辆使用登记证书”;“场内机动车车牌”“50吨吊车牌照”及登记标志。 |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0827)至(20250903)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联系单位: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联系人:农思诗
联系电话:022-25802279
邮 箱:nongssh@cnoo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