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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宣传制作采购项目框架协议(重新招标二次)征集公告
招标公告
安徽-滁州市
发布时间 2025-08-28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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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00:00:00
招标正文:

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宣传制作采购项目框架协议(重新招标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获取征集文件,并于2025年9月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宣传制作采购项目框架协议(重新招标二次)

预算金额:0元

最高限价单价: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报价费率不大于100%。

采购需求:广告宣传制作采购,通过封闭式框架协议方式确定3家供应商。

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 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三、获取征集文件

1.报名时间:2025年 8月 28日至 2025年 9月3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邮箱437509830@qq.com(注:电子邮件加盖公章发自邮箱,递交报名材料时提供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联系人邮箱。)

2.投标报名人领取征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或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报名单位公章);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报名单位公章);

3.文件获取方式:由招标代理公司发送至各报名符合投标单位的邮箱。

四、提交征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9月4日15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征集人信息

名称: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凤阳县中都街道惠政路与长秋路交汇处

联系人:周主任  

电 话:0550-2225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明都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凤阳县蔡庄F2小区东门南侧35号

联系人:岳工   

电 话:13805508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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