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我局就“打印耗材之都”“国家级打印设备及耗材产业集群”发光字设计施工项目遴选承接单位发布采购邀请函。
一、项目介绍
为深入推进我区办公自动化及耗材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产业品牌影响力和区域知名度,拟在南屏科技广场楼体显著位置安装“打印耗材之都”“国家级打印设备及耗材产业集群”不锈钢烤漆平面围边户外防水LED发光字。本项目为标识的设计施工。
二、项目内容、要求及服务期限
(一)项目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完成。
(二)项目内容
安装“打印耗材之都”“国家级打印设备及耗材产业集群”不锈钢烤漆平面围边户外防水LED发光字。
(三)项目要求
1.项目采用不锈钢烤漆平面围边户外防水LED发光字,单个字体高1.36m,宽1.2m。
2.设计方案应对项目现状和需求有充分理解,对项目设计需求有清晰的认识,在功能布局、色彩搭配、光影设计方面提供全面的设计解决方案。
3.设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总图、装修、电路等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设计任务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初步设计概算、材料清单,包含二年维护费、招牌拆除费等。
三、供应商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和必要的办公设施;
(三)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承接政府委托服务项目的工作经验;有参加或承接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五)具有履行合同协议以及开展业务的专业水平和能力,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
(六)在经营活动中执业行为合法合规,未受到行政处罚和未有不良记录;
(七)必须按要求及相关规定程序,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并严格执行相关的保密制度。
四、采购预算及确定方式
(一)采购预算:不超过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全部为财政资金。
(二)确定方式:综合考虑供应商所提交的工作方案,原则上按最低报价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报价文件组成
(一)《商事登记证书》;
(二)承诺函(见附件2);
(三)报价表(见附件3);
(四)专职工作人员社保缴费证明,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五)相关资质证书、机构简介及往期成功案例情况等其他辅助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针对本次项目编写可行的设计方案。
六、报价文件封装及份数
正本、副本各一份,密封在一个袋中。
七、报名及截止时间
报名开始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9时00分,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4日18时00分,邮寄递交时间以邮戳寄到日为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材料恕不接受。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在招标截止前来电或现场咨询。
八、递交报价文件的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313室。
九、采购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珠海市香洲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联系电话:0756-2516305
3.联系人:何健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