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贺州第二高级中学广告制作服务项目。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三年(2025-2028年),合同一年一签。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二次;如因政策调整,招标人可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项目内容、用途、范围及规模:具体包括校园展板、横幅、标语、宣传栏等的设计、制作、供货、安装以及免费保修和售后现场技术服务等。
招标人:贺州第二高级中学。
规模:根据报名人报价最低价3家作为入围供应商,负责学校广告制作服务。
服务要求:招标人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后,由招标人根据3家供应商提交的具体广告项目报价进行比价后最终确定该项目供应商,广告项目报价不得高于投标报价。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名。
(一)投标报价函原件;
(二)分项报价清单原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七)公司服务经验、相关业绩材料。
备注:以上材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并用档案袋或其它包装密封牢固,封口需盖公章,封面注明公司名称和公司电话、联系人和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
投标文件于2025年9月5日上午9:00之前,送到贺州第二高级中学明德楼三楼行政办公室319,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025年9月5日上午9:00
开标时间:2025年9月5日9:30
开标地点:贺州第二高级中学明德楼三楼会议室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属于贺州第二高级中学
杨老师:0774-5698800
王老师:0774-5211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