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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五号外立面灯箱广告牌制作安装项目综合评审公告
招标公告
广东-广州市
发布时间 202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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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00:00:00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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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00:00:00
招标正文:

各供应商:

广州白云五号商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人)现就白云五号外立面灯箱广告牌制作安装项目合同,邀请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项目。

供应商须在参与项目前,前往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一体化系统”,网址:注册时须在系统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操作步骤详见一体化系统门户“供应商管理”中“帮助中心”的平台注册指引。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白云五号外立面灯箱广告牌制作安装项目

2.项目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云霄路自编353号

3.项目内容:

(1)根据要求进行9套外立面灯箱广告牌,4套外立面灯箱光源的设计和出具施工图(须由具有建筑和结构设计资质单位审核盖章)、灯箱制作、运输、安装、修复等服务。

(2)安装位置:本项目定制安装9套外立面灯箱广告牌,其中东面有4套;西面5套。另外更换4套外立面灯箱光源(含边框修复)更换,均在西面。  

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498,845.00  元人民币(含税)

1)供应商必须对全部服务内容进行报价,报价应包含所有税费。

2)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报价无效。

3)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5.*项目服务期限:

1)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0个自然日内完成设计、制作并安装,其中设计和制作20天,安装30天(含雨天等特殊情况)。  

2)质保: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整体免费保修两年,24小时响应维修。  

6.*报价有效期: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日后的90天内。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近三年没有因行贿犯罪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本项目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须就此项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样版见第六部分)。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若同时参加本项目,则均被否决。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承诺同意按采购人模板与采购人签署廉洁协议。

6.项目完成期限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7.报价有效期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8.按采购文件全部要求提供承诺书/承诺函、证明资料。

三、参与项目及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参与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参与项目前前往一体化系统

2.供应商注册通过后登录一体化系统,登录系统点击首页的“可参与项目”;在“搜索框”处输入项目名称进行查找,在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点击“加入我的项目”;点击“我的项目”,在列表中选择相应的项目,点击“文件下载”,缴纳平台服务费后,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开始及结束时间: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4日17时。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报价将被采购人拒绝。

3.相关操作指引请广大供应商登陆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供应商管理”-“帮助中心”-“供应商平台操作手册”认真查阅平台使用方法,以有效参与项目。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形式和截止时间

1.供应商须在一体化平台缴费成功后,前往现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西南工作区机场西南商务区A栋)递交项目报价文件。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5 日 13:30  。

3.递交报价文件应采用信封或外包装密封,全部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报名项目名称、“在(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印章或授权代表签名。所有报价文件为1正1副,并统一密封包装。要求如下:

收件人:广州白云五号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白云五号外立面灯箱广告牌制作安装项目

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全称)

供应商地址:

及“北京时间 2025 年 9 月 5 日 13:30 前不得启封”字样。

信封内应附报价文件完整电子文档(U盘)(不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报价文件,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报价文件按指定时间、地点送达,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5.采购人不接受以电话、传真等形式的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6.供应商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如报价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标记,采购人对报价文件的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五、相关声明  

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将发布公告延长接受登记时间。在延期登记时间内,已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的资料仍有效,未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可根据公告的约定时间参与登记。

2.符合资格条件,且参与项目的供应商至少应达到三家以上,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将重新发布采购信息,组织第二次采购。  

3.如果第二次符合资格条件、且参与项目的供应商仍不足三家或没有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的,采购人可按本单位相关规定推进工作或终止项目。

4.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审方式选定成交方,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本公告以及综合评审文件中若出现“投标人”“中标人”“投标”“中标”等涉及招标投标的相关术语,均属于借用,不代表本项目适用《招标投标法》。

六、采购人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云霄路自编353号

采购人联系人:廖工

电话:36062630

八、采购人采购人员廉洁行为举报电话

采购人纪检监察机构电话: 020-86122632

九、本项目为广州白云五号商业发展有限公司自管非招标类采购项目,其适用的采购规定为企业内部相关规定。

十、被纳入采购人不予合作对象名单的供应商,其报价将被拒绝。具体名单详见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供应商管理”(不予合作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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