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明湖院区急诊发光字引导标识等制作及安装项目,以院内议标方式,通过专家组综合评定,以下供应商中标: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中标单位 |
1 |
明湖院区急诊发光字引导标识等制作及安装项目 |
宁波金桥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
特此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如有疑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宁波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宁波市百丈东路251号,邮编315040)提出质疑,该书面质疑文件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