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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凤镇光明路东、步凤路南侧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亮化、装修、标志标识、海绵城市的专项设计的比选公告
招标公告
浙江-温州市
发布时间 2025-09-02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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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付费会员可见
2025-09-09 00:00:00
招标正文:

温州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合格的参选人前来参加比选:

一、比选项目:步凤镇光明路东、步凤路南侧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亮化、装修、标志标识、海绵城市的专项设计

二、比选内容:步凤镇光明路东、步凤路南侧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亮化、装修(装修1:成品房;装修2:公区+配套)、标志标识、海绵城市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预算金额65万元。

三、合格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选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双休除外),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5楼招标代理部,或以邮件形式获取(发送邮箱:1569023155@qq.com),获取比选文件须提供材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比选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2、本项目比选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邮件发送方式发放。

3、参选人对比选文件有疑问的,可将疑问发送至邮箱:1569023155@qq.com,邮件命名为“步凤镇光明路东、步凤路南侧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亮化、装修、标志标识、海绵城市的专项设计提疑”。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年9月5日10时止,比选人将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到参选人的邮箱,参选人应自行关注邮箱,比选人不再一一通知。参选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参选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参选文件的递交

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9日10时00分,地点为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7楼党群服务中心(若有变化,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书面通知)。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比选时间与地点

1、比选时间:2025年9月9日10时00分。

2、比选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7楼党群服务中心。

七、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允许邮寄方式参与比选。邮寄参选文件至少提早一天(2025年9月8日下午17:00前)寄达,寄达后务必联系比选代理单位(周先生、15869669476、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5楼招标代理部)及时签收确认,否则视为未参加此次比选,后果自负。

2.评选过程中要求参选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邮寄方式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须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1569023155@qq.com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为接到代理单位电话通知半小时内。请参选人在比选期间电话保持畅通,如未及时接听电话,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

1、比选人:温州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77-88909760

2、代理单位: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895781/15869669476

3、监督部门:温州设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577-8880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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