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公平、公正、规范地做好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学生心理咨询服务站宣传标识标牌设计制作采购项目询价公告,我院决定对以上项目进行询价,现将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询价单位: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学生心理咨询服务站宣传标识标牌设计制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WYYCG2025018)
三、询价内容:为采购人设计制作学生心理咨询服务站宣传标识标牌一批,具体详见附件1。
四、最高限价:74900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六、报价单位资质要求:
1.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价要求:
1.所有报价方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方需承担与本次询价有关的自身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无论采购价格确定结果如何,采购人不承担、分担任何费用。
2.供应商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并密封后,在2025年9月8日17:30(北京时间)前送至采购办公室,所有文件需提供1份正本、1份副本。仅接受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物流快递。
3.报价方提供的资料务必真实,提供虚假资料的供应商一经查实将不得参与此项采购项目,请于公告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报价文件材料内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如非法人报价则需提供)、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截图;
(3)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详见第二章、第三章);
(4)报价文件(详见第四章);
(5)承诺函(详见第五章)。
注意:所有报价文件内容按以上的顺序装订整齐,装入档案袋,封密,并在密封带四周盖章,档案袋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供货要求
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全部完成供货,并按指定位置要求完成安装并投入正常使用。
2.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14个学校进行交货并安装(南宁城区范围内)。
九、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供应商交货、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开具增值税发票给采购方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十、评标办法
最低价中标,报价文件、资质审核合格且最低价中标的报价单位为拟中标单位。此次采购将根据需要确定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学生心理咨询服务站宣传标识标牌设计制作采购项目采购价格及中标供应商,一旦采购价格确定后,我院将从中标供应商处采购。对恶意报价或确定采购价格后不能提供相应货物、服务的单位,医院将取消其服务资格并按我院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执行。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771―3312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