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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金牛区中医医院发光十字架及发光字安装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公告
四川-成都市
发布时间 2025-09-04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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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JZY-2025-FW17-49
招标正文:
我院拟对成都市金牛区中医医院发光十字架及发光字安装服务项目进行挂网比选,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成都市金牛区中医医院发光十字架及发光字安装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CDJZY-2025-FW17-49。 3.采购内容:在医院医疗综合楼屋顶安装医院通用标识发光十字架2套、“中医院”字样1套。包含2个独立的医院“十字”标志和1组“中医院”文字。 4.采购预算:5个字样,预算单价17000元,预算总价85000元,超过预算的报价为无效响应。 5.资金来源:已落实。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资格条件: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拟采购标的技术参数、服务要求(★为实质性参数,▲为重要参数,实质性参数若不满足将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一)采购标的技术要求: ★(二)服务要求: 1.合同签订后,供应商须首先向采购人提交本项目(发光十字架及发光字安装服务)的详细实施方案,待采购人书面确认后方可组织实施。 2.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经采购人审批的实施方案开展各项工作,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全部材料、产品及货物的运输、安装与调试。运输过程中须采取充分保护措施,确保材料及成品质量完好无损。 3.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材料须为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的全新货物,其质量与技术性能必须满足设计及验收规范要求。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不低于1年。 4.安装前须实地勘察安装点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固定方式。标识牌及其安装构件的设置应充分考虑受力安全系数、维修空间、土建结构等因素,确保安装牢固可靠、先进实用、美观持久,并便于维护。 5.各项设施设备的安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规定,不得造成环境污染或其它公害,不得破坏院区文化氛围与整体美观。 6.所使用的金属材料、钢材、铝合金板材、不锈钢、零配件、密封材料及结构胶等,均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满足环保与防火要求,材质厚度及最终规格应严格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7.供应商应提供安装、调试及质保期内维护所需的一切辅助材料、消耗品和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清单所列内容),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8.技术标准及规范:须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与规范,质量、安全、技术规格和物理特性等参数应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注:本项目可于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5日下午14:30--17:00进行现场踏勘,供应商自愿参加。成交供应商不得以未参与踏勘为由放弃成交资格或拒绝履约。踏勘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联系方式:钟老师;电话:60183266。 ★四、商务要求(★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不满足的,将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1.合同签订:采购公示期满后30日内签订合同。 2.履约期限:合同签订或甲方下达书面通知后50天内,建设服务工期需完成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3.建设服务地点:成都市金牛区中医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和条件:建设服务完成验收合格,并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5.验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以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为准。 6.安全责任: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在本项目履约过程中一切的安全责任自行承担。(提供承诺函)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按以下顺序提供相应资料,并加盖鲜章 比选申请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单、公司介绍、技术要求、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业绩、特种作业人员等。 1.报价单(格式见附件1); 2.公司简介; 3.有效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4.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及承诺函(格式自拟),需按照本采购公告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条件准备资料; 5.技术要求应答/偏离表(格式见附件2); 6.服务要求应答承诺函(格式自拟); 7.商务要求应答承诺函(格式自拟); 8.提供本项目实施方案与售后服务方案; 9.业绩证明:2024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10.特种作业人员:供应商应提供人员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在职证明; 11.其他补充材料(如有)。 注意事项: 1.比选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包封上应写明:①采购人名称;②比选编号。比选申请文件外包封应密封完好并在接缝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否则采购人不予接收。 2.比选申请文件需资料齐全,内容清晰,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3.比选申请报价表需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书面授权的授权代表(需提供授权书和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盖章。 4.所有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方才有效。 六、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选。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按照最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 若出现两家或以上投标人综合评分相同的情况,按投标报价、技术要求、项目设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业绩的单项得分高低依次确定排名,若仍无法确定,由评审委员会投票表决确定最终排名。 综合评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一中选候选人。 七、资料递交 报名及投递资料地址、时间: 1.报名及资料投递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中医医院(金牛区天宝路2111号),行政楼二楼综合采购科。 2.报名及资料投递的起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9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江老师 程老师 联系方式:028-87656351 采购监督:成都市金牛区中医医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方式:028-6077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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