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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海油发展天津海洋装备智能制造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电泵集成制造车间试验工艺设备采购-20250904 采购计划公告
招标预告
天津-滨海新区
发布时间 2025-09-05
招标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天津海洋装备智能制造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电泵集成制造车间试验工艺设备采购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海油发展天津海洋装备智能制造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电泵集成制造车间试验工艺设备采购

1、主要服务内容:

电泵集成制造车间试验工艺设备采购,提供相应的现场安装、调试、操作培训及售后服务,负责提供配电箱,电缆及电器安装服务,满足现场生产、环境要求,即完整的交钥匙项目工程。

2、服务期: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详细设计方案,在详细方案通过审核后90天内完成主要设备的到货、安装、调试,若遇到不可抗力因素,交货时间顺延。

(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3、服务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二十三路海油发展海洋装备智能制造基地电泵制造厂。

2025年9月

一、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二、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如投标人为其所在集团公司内唯一负责销售的销售公司则视投标人为制造商。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具备生产场地(含控股或全资分子公司场地),并提供产权证明文件(产权证复印件或房地产管理部门证明或购买合同等)或租赁证明文件(租赁协议复印件和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等)。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场地配套设施(电源、水源、气体、材料存放区和生产设备设施等)齐全。投标人需提供厂房及配套设施的照片或铭牌等证明材料。

二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合同金额要求 ≥100万元)的“电潜泵试验系统制造”或“电潜泵组成的电机,保护器,分离器,泵任何一项产品的试验装置”,或“AQZS泵综合试验台”,或“三联泵专用出厂性能试验系统”,或“高抗硫高温高压试验井筒设计及制作”的买卖合同业绩(供货业绩的制造商必须是投标人)。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销售合同和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金额要求 ≥100万元),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09月04日17:00:00)至(2025年09月10日17:00:00)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采办计划公告“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的反馈材料。

采办联系人:杨洋022-25802217  yangyang6@cnooc.com.cn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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