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
赤石办事处综治中心标牌标识制作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标牌规范》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要求,推动区、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简称“综治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采购内容:赤石办事处综治中心标牌标识,规格详见附件。
(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按时按要求完成。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经营范围:具有广告设计、广告制作等跟本项目匹配经营范围)。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重要提示:
(一)报价资料需按照附件1.要求按序提交,同时需提交附件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报价单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报价资料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及供应商选定由采购人结合内部制度综合评定。
(三)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9月5日上午9:00至2025年9月10日下午5:00期间将报价资料发送至以下邮箱:
赤石办事处综合事务中心:Cszxmb6716248@163.com
(四)供应商需在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注册登记。
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办事处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人民路一号
项目联系人:曾工
联系方式:0755-22102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