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 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四期 VI试运行标识设计制作及安装项目 (项目名称),比选人为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 , 比选项目资金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 ,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 项目概况: 因生产需要,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四期试运行拟采购标识标牌一批。
2.2 比选范围: 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及安装。
2.3 项目地点: 鸡冠石污水处理厂。
2.4 项目工期: 合同签订日起 60天,质保期24个月。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企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 3 投标人 还应在业绩、资金 、 人员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能力 ,详见 比选 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内容。
3. 3 本次 比选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投标人 于即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 投标人 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 投标人 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 投标人 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 投标人 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 (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投标人 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报价,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者,被视为无效。
4.4 比选文件每份售价800元,售后不退。投标单位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扫描支付,否则比选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5 年 9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自行上传至 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qswjt.cn);
5.2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5 年 9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至 1 0 时 0 0 分(北京时间),地点: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 256号,近轨道交通3号线唐家院子站)。
5.3 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 9 月 15 日 1 0 时 0 0 分 (北京时间)。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比选 人: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滨路 126号
联系人: 黄 老师
电 话: 023-67767416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 262 号
联 系 人: 安琴
电 话: 19332789152
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咨询电话: 023-67453670(工作时间:9:00-12: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