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拜城县委宣传部“新疆形象展示平台”文创产品设计制作
项目编号:62025090831869672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余丽 15899379292
报价起止时间:2025-09-08 23:24 - 2025-09-11 20:00
采购单位:中共拜城县委员会宣传部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制帽机械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制帽机械; 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型号:塔丝隆帽檐7.5*帽围60*帽高9; |
6600个 | 250000.00 | - |
附件: 宣传部文创清单(上传).xlsx
新疆形象展示平台文创产品采购需求.docx
合同样本.doc
响应附件要求: 1.营业执照、有效的法人身份证、法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含法定代表人及铺设、售后人员社保明细,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是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
4.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设计图、工期、供货安排、后期维护等)。
5.报价单(采购项目参数需逐条响应,不允许修改清单及参数内容)。
6.售后及质保承诺书。
7.上传文创产品设计制作相关业绩材料。
8.中小企业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符合响应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者成交,因中标候选人不响应、放弃中标、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候选人排序依次进行顺延。
11.投标材料扫描后以PDF形式作为附件上传,上传文件每页必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私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楚或缺少上述1—7中任何一项,视为无效报价,采购单位有权顺延至第二家。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10:00-19:3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阿克苏地区 拜城县 拜城镇 拜城县胜利路35号(拜城县委)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供货保障 | 按照采购单位要求一次性配送至指定地点验收,供货期间产生的运输费、人工费等与项目相关的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
设计验收 | 供应商需提交设计方案、效果图等资料,由采购方进行评审通过后方可制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