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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益阳市大通湖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益阳市大通湖区税务分局人民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
湖南-益阳市
发布时间 2025-09-09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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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XXZC2025-2655
报名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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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00:00:00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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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00:00:00
招标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益阳市大通湖区税务分局人民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8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XXZC2025-2655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益阳市大通湖区税务分局人民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4.8190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4.8190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益阳市大通湖区税务分局人民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维修建筑面积为2925.98平方米,主要维修内容包括:室内拆除工程、门窗工程、地面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天棚吊顶拆除及恢复工程、卫生间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强弱电网络工程等。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270日历天内完工,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的能力;(2)本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配备(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不少于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可兼任施工员>、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下同>;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他人员应当持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必须提供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岗位资格证书应当在有效期内;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当与供应商一致;湖南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当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拟任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证明或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3)湖南省外企业必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9日  至 2025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801室)

方式:(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之一获取采购文件): 1.现场获取:供应商到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801室)填写《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直接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远程方式:供应商通过本公告附件下载《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并支付工本费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即:2025年9月16日17:00前)将《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及支付凭证扫描件发邮件至407754413@qq.com。采购代理机构查收后于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向供应商寄出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邮寄费自理),同时发送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开户名称: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长沙芙蓉支行 银行账号:7401510182600023331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益阳市大通湖区税务局     

地址:益阳市大通湖区河坝镇大通湖大道215号        

联系方式:宋女士0737-56620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801室            

联系方式:段得前、陈永骏、吕明霞、臧 勇、李晓丹0731-844522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0737-566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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