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更新规范我市旅游景区外部道路旅游标识牌项目审计服务采用比选采购的方式,对所需服务进行单位比选。现邀请意向单位参与本项目,详细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需求:
1.项目名称:更新规范我市旅游景区外部道路旅游标识牌项目审计服务。
2.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
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 |
预算金额(万元) |
更新规范我市旅游景区外部道路旅游标识牌项目审计服务 |
更新规范我市旅游景区外部道路旅游标识牌项目金额约302万;
对该项目约150处标识牌及旅游标识标牌管理系统1套进行审计;
地点:呼和浩特市
4.形成成果文件;文件不少于1套。 |
按费率折扣报价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3.供应商须具备相关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文件提交及时间
1、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近期的财务报表,并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声明函;
(3)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
(4)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未被列入单位行贿罪查询结果截图。(网站截图加盖公章视为原件)
(5)投标报价单以及附件打分评审表所需内容。
2.申请文件提交方式
(1)现场提交,A4纸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密封包装。
(2)提交地址: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3)提交时间: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请供应商在2025年9月11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1007办公室。
四、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
五、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综合保障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3456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