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以下简称“奥体中心”)即将完工投用。为进一步提升奥体中心的知名度,充分展示奥体中心的地标性建筑形象,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奥体中心标志(Logo)设计方案。
一、征集内容
广安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标志(Logo)设计方案。
二、应征范围
国内自然人及机构。
三、总体要求
(一)针对性。融入“广土安辑、思源奋进”广安城市精神,展现新时代广安的万千新气象和广安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国家战略、加快建设川渝合作示范区的蓬勃态势。
(二)设计感。应征作品应创意新颖、简洁大气、容易识别,同时兼具时代感和艺术美感,具有强烈感召力,易于被人民群众和市场接受、识别及记忆,便于宣传推广。
(三)适用性。标识后续延展性强,具备较强的前瞻性和较高的衍生开发特质及实用价值,便于运用各种工艺手段生产和制作,易用于网站、PPT模板、文件、信封等宣传制作,适合在奥体中心建筑物设施和公共空间长期固定使用,并能满足衍生的文创产品、空间展览装置等各种材质制作需要,后期也能结合VR、AR、MR等时代前沿技术进行利用。
(四)原创性。作品必须为原创,且之前未公开发表用作其他用途,具有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不具有任何权属争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应征作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中有关知识产权和侵权的相关规定,且作品尚未被注册。参与者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和素材来源的合法性,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由设计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四、应征文件提交时间与地址
(一)作品格式要求
1.作品应至少提供Logo标志图形设计、标准字体(广安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中文、拼音、英文,英文名称由报名者自行合理翻译)设计、Logo标志和标准字的组合设计三种形式;
2.作品彩色稿(须标注CMYK值)+作品黑白稿,并提供相应的位图格式(JPG/PNG/TIF格式均可,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及矢量图格式(AI或CDR);
3.作品创意说明(文本以WORD或WPS格式为准,200字左右)。
(二)投稿方式(任选其一)
1.电子版投稿。投稿者须按作品格式要求提交应征作品及报名表(详见附件)扫描件,将其邮件命名为“投稿者姓名(或单位)+联系方式+广安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标志(Logo)”发送至指定邮箱:454376871@qq.com。
2.纸质版投稿。纸质版(含作品彩色打印件+U盘电子文件+报名表)请邮寄至四川省广安市柯家井路158号西楼105办公室,联系人:于老师,联系电话:17713875325。
投稿接收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尤其是纸质版投稿应在截止时间前,将符合要求的作品递交至收件人。收件时间截止后,收件人和征集单位不再接收任何投稿。收件人和征集单位均不对作品是否收件承担任何责任。所有文件不予退还。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征集单位所有。
五、评审和奖励
(一)评审办法
1.专家评审。征集单位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具体评分标准,对入围作品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审打分,按得分由高至低确定6件入围作品。
2.综合审定。征集单位组建综合评审委员会,对6件入围作品进行综合审定,并确定最终排名。
(二)结果公示
最终征集结果将在评选结束后对外公布。
(三)奖励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按征集作品设计方案设入围奖6件,每件入围的征集作品设计方案奖励5000元(税前)。如在入围作品设计方案中经评审确定为最终中选方案,则向中选方案提供者奖励30000元(税前),包括入围奖励5000元、参评设计方案成果奖补、优化设计补助、提供项目后期实施咨询服务等所有费用,不再另行付费。第2—6名设计方案奖补后可供征集单位综合选用,不再另行付费。获奖者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纳税。如本次征集的方案经评审后,无达到要求的征集方案,征集单位有权空缺相关奖项。最佳创意方案的中选单位,须充分吸收其他应征方案的优点,按照征集单位的总体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并形成最终创意方案。评选结果将通过官方网站和新闻媒体公布。
六、特别说明
(一)应征的入围作品设计方案一经中选,其设计元素、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均归征集单位所有,并可用于最终Logo作品的修改参考,应征者一旦投稿即视为接受本条款,不得对本条款有异议。
(二)所有应征作品设计方案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侵权作品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不予发放奖励,已发放的奖励由侵权的应征者足额退还,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征集单位本次为征集Logo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侵权的应征者承担,应征者一旦投稿即视为无条件接受本条款,不得对本条款有异议。
(三)若最终确定的入围奖均不符合征集单位要求,则不确定最终中选方案,不予发放中选奖励,并通过其他途径选取最终中选方案。
(四)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征集单位所有,投稿即视为完全同意本公告的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