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基本情况
1. 工程概况:烟台五彩文化创意产业园二期项目施工(第一标段), 本项目位于烟台市莱山区,东至长安路、南至金滩东路、西侧北侧至用地边界 建筑总面积约为 72115 ㎡,其中:1#楼地上建筑面积约为 29647 ㎡,1#楼地 下建筑面积约为 1350 ㎡,建筑高度约 96.45m,最大跨度约 12m;2#楼地上建筑面积约为 18833 ㎡,2# 楼地下建筑面积约为 1297 ㎡,建筑高度约 69.45m,最大跨度约 13.2m;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为 20988 ㎡。
2. 产品名称:VI广告。
3. 供货地点:烟台市莱山区,东至长安路、南至金滩东路、
4. 供货期限:具体以项目的通知为准
5. 供货技术、质量要求及验收方式:项目进场材料符合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必须按照《烟建集团视觉识别系统VIS》文件要求规格尺寸制作安装,特殊尺寸需双方确认后进行制作安装不允许下差出现,超出规范规定的理论偏差退场处理。
6. 发票要求: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付款方式:(集采平台的两种报价:一、现金;二、分期,两种模式需分别报价,不得缺项)
一、付款一:现金
二、付款二:甲方付款按照每半年一次付款,年中为当年的6月份和7月份,年末12月份和次年1月份,付款为100%
8、本招标共分1个标段。(中标单位为1家)
9、投标保证金
9.1本次招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7000元。
9.2投标保证金以网银缴纳;金额较大的,可以使用见索即付银行保函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可循环使用。
9.3投标前两天,投标单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在汇款用途或附言中注明“烟台五彩文化创意产业园二期项目施工(第一标段)项目VI广告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将银行汇款回执单作为投标附件上传;循环使用的,汇款用途或附言中须注明“烟建十公司投标保证金,用于今后每一次向烟建十公司投标的投标保证金”。
9.4投标单位如在烟建集团十公司有欠款,可用欠款缴纳投标保证金。
具体程序:经招标人核实欠款金额后,投标单位提供一份欠款缴纳投标保证金申请书(见附件2),同时按照投标保证金的缴纳额度向招标人开具收款收据,收据上注明“烟台五彩文化创意产业园二期项目施工(第一标段)项目VI广告投标保证金”;循环使用的,收据上须注明“XXX投标保证金,用于今后每一次向XXX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申请书及收据交由招标人采购部门暂存。
9.5保证金缴纳账户
单位名称:烟建集团有限公司第十建筑安装分公司
开户行:建行烟台市分行
银行帐号:37001666360050167123
二、报名须知:
各投标单位需在烟建集团集采平台完成注册,完成集采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账号报名。
请各投标人及时登录烟建集团集采平台系统查阅接收招标文件、招标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三、招标方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烟建集团第十建安公司
联系人:颜艳
电话:0535-6703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