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500-02038
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38516
最高限价(元):738516
采购需求:
本溪市机电工程学校的物业服务(保安、保洁、维修等服务)。主要保证学校正常运转,为学校师生提供一个安全、温馨、清洁的工作和学习环境,根据学校现有办公场所、实训室等公共区域情况,现需一家物业服务公司。学校基本概况:牛心台校区位于本溪市明山区滨河南路2008号,占地面积16.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3万平方米,含教学楼、信息楼、寝室楼、办公楼、实训楼。桥头校区位于本溪市平山区河东村,占地面积2.3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桥头校区仅需要保安服务) 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738516元。 一、物业服务范围 物业情况
【牛心台主校区】 (1)物业管理(室内)
(2)物业管理(室外)
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 1、基本服务
2、保安服务
3、保洁服务
4、维修维护服务
5、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需求
三、商务要求 (1)在采购过程中和采购完成确认中标期间,因国家政策等原因造成项目终止,学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供应商不得追究采购人任何责任和经济损失。 (2)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限为1年(1+1+1)。合同执行期间,如中标供应商服务质量优异,可续加一年服务期(中标总金额不变),如采购人认为中标供应商服务质量能继续达到采购人的标准,可再续加一年服务期(中标总金额不变),协议一年一签,且连续续签期限不超过三年,续签合同不得改变合同性质及实质性内容。如合同履行过程中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指示或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合同按新的指示及政策内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变更。 (3)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国家或上级政策文件规定造成该年度项目变更或终止,学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乙方不得追究甲方任何责任和经济损失。 (4)在合同有效期内,校方每月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评比,如果每年累计三个月不合格的,学校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由服务提供方承担。 (5)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向乙方书面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需无条件整改至符合约定,自甲方提出书面意见之日起2日内,乙方仍未整改或整改后服务仍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服务约定 ①如服务提供方有违约扣款,经双方相关人员核实确认后,报学校财务部门从服务提供方当月服务费用中扣除。 ②因服务提供方及其工作人员的原因,对其自身、学校及第三方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由服务提供方承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损失。 ③服务提供方聘用人员的一切人身安全及劳动安全均由服务提供方负责。 (7)结算方式 对物业公司提供的保安服务、维护维修服务按月结算,对物业公司提供的保洁服务按月结算(保洁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可按实际工作日结算,保洁工作时间满一个月须按月结算)。最终付款时间以本溪市财政拨款到账时间为准。 (8)验收标准及要求 保洁服务验收标准及要求 室内公共区域:楼宇内楼道地面、楼梯应每天清扫拖洗,墙面、扶手等应擦拭保洁,表面无灰尘、污迹等。卫生间与水房需按规定频次保洁,保持地面清洁、无杂物、无积水、无异味等,便池、水池下水道通畅。公共区域内垃圾桶内垃圾不得超过垃圾桶容积的三分之二。 室外区域:广场、运动场、道路每日清扫并巡回保洁,无明显暴露垃圾、卫生死角。花坛、绿地内垃圾当天清理。对垃圾箱(桶)每天清刷,做到箱体清洁、无污迹、无异味。排水口每周清理,无明显垃圾,无堵塞。雨雪天气、秋冬落叶季节及时清扫,自行车棚等重要设施积雪需及时清除。 保安服务验收标准及要求 门禁管理:严格执行校门出入制度,对外来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登记和查验,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 巡逻防控:保安应按规定路线和频次进行巡逻,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如可疑人员、设施损坏等。巡逻记录应完整、准确。 设施设备维护验收标准及要求 水电设施:定期检查、维修维护学校水电管网、设施、设备,出现断水、断电时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检查检修。 以上未尽事项按照物业管理相关规定标准进行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有效期限为1年(1+1+1)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6日13时05分至2025年09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响应文件递交至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谈判室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请供应商下载文件时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开标现场递交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退还方式: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联系供应商将备份文件退回。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溪市机电工程学校
地 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滨河南路2008号
联系方式:15304143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联系方式:024-47264270
邮箱地址:jiaoyidailichu@163.com
开户行: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鸿雁支行
账户名称: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5001057595018800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24-47264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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