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常州院常州地区后勤服务专有协议)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常州院常州地区后勤服务专有协议 |
(详见技术文件) |
(2025.9) |
2022年1月至今,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已完工的物业服务业绩(包括至少应包括保安服务、保洁服务、客户服务、绿化服务、楼宇运维服务中的一项),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结算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人民币。 具有省、自治区、市公安局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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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9.15)至(2025.9.19)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社会监督电话号码022-25802262
供应商响应本计划公示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资质要求: 具有省、自治区、市公安局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业绩资料:2022年1月至今(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至少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已完工的物业服务业绩(包括至少应包括保安服务、保洁服务、客户服务、绿化服务、楼宇运维服务中的一项),结算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人民币。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合同签署时间、服务内容、服务验收材料。服务验收材料可体现为服务验收单(具有签字或盖章)或结算清单或结算发票。2)合同所对应的结算发票、3)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缺少任何1项都将影响评审结果)。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以及所对应的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缺少任何1项都将影响评审结果)。
3. 1.)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近3年(2021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3.)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大学除外。
4. 注:本项目需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分别向合同执行单位(2家)缴纳暂估合同金额的2%的履约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