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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中山医院国际医疗中心标识标牌制作
招标公告
云南-玉溪市
发布时间 2025-09-17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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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NYXC99010100Z20252187386
招标正文:
报名中
玉溪市中山医院国际医疗中心标识标牌制作

预算金额:¥250000 元

采购方式:

浏览次数:57

项目需求详情
一 .项目概况
1、具体采购需求清单如下:
序号
安装用途
材质样式
规格
数量
内容说明
1
区域
功能名称
10mm亚克力雕刻字
字高 H170
240*1500
3套
中英文,中文不超过 8个字
2
临时标识
(过渡)
5mmPVC覆车贴
以实际使用确定
120平方米
3
建筑入口名称牌(规格二)
6号楼科室入口发光字,带英文
以实际使用确定
1套
中英文,中文不超过 6个字
4
科室区域名称牌
单面灯箱
亚克力贴膜
1500*300*60
60平方米
5
室内
地标指引
地贴
以实际使用确定
180平方米
6
电梯内
楼层索引牌
车贴贴膜
以实际使用确定
40平方米
7
墙面及楼层
分流导视、索引

面板贴膜
以实际使用确定
180平方米
8
地下室吊牌
卡布灯箱面板
以实际使用确定
100平方米
9
室外立牌导视牌
双面贴膜
以实际使用确定
120平方米
10
科室门牌
(横、竖版式)
行政楼
以实际使用确定
200个
注: 1、 采购人有权增减采购数量,本项目不允许负偏差。
2、以上采购的标识标牌由供应商设计,设计后报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制作,未经采购人确认的设计,采购人不予接收。
* 2、货物质量标准和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省市标准、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 3、交货期: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设计、制作、供货、安装、调试工作,未按规定时间完成供货的, 逾期违约金 5000元/天 。
* 4、交货地点:玉溪市中山医院(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一年。
(1)供应商应对所供的货物提供至少一年的(现场)免费保修。保修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货物由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
(2)质量保修期内要求现场保修的货物若发生问题,供应商最终维修服务响应时间为5小时,在24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免费维修服务。
(3)供应商应免费为采购单位有关人员进行有关货物安装、维护、保养等方面的现场培训。
( 4)供应商应提供必要的使用培训和指导服务,帮助医院工作人员了解标识标牌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三、验收标准
1、产品质量:
标识标牌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无缺陷、无损坏。
字体和图案应清晰、准确,无错别字或模糊现象。
2、安装质量:
安装位置正确,安装牢固可靠,无松动或脱落现象。
配套设施完善,运行正常。
3、使用效果:
发光字和 LED光源应正常工作,亮度均匀,无闪烁或熄灭现象。
标识标牌应易于识别和理解,满足医院的使用需求。
三、付款方式
按双方合同约定方式付款。
四、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设计与制作要求
( 1)设计标准:
设计应符合医院的整体形象和文化氛围。
设计图纸或样品需经采购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标识标牌的内容、颜色、字体、规格等需按照采购方提供的要求或双方认可的方案执行。
( 2)材质与工艺:
材质应选用耐候性强、耐腐蚀、易清洁的材料,如不锈钢、铝合金等。
字体和图案应采用耐久性好的工艺制作,如激光切割、喷塑等。
发光字和 LED光源需选用防水、防尘、长寿命的产品。
( 3)规格与尺寸:
标识标牌的规格和尺寸需按照实际需求设计,确保信息清晰可读。
2、安装要求
( 1)安装位置:
安装位置需按照设计方案确定,确保标识标牌在显眼且不影响医院正常运行的位置。
( 2)安装质量:
安装应牢固可靠,不易脱落或损坏。
安装过程中需做好防水、防尘等措施,确保标识标牌的使用寿命。
( 3)配套设施:
如有需要,应提供相应的配套设施,并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展开

服务周期:11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评分标准(下载)预览

:2025-09-19 15:00:00

谈判地址: 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振兴路22号粮贸大厦三楼301室

服务实施地: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玉溪市中山医院(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报名结束时间:2025-09-19 00:00:00

发布时间:2025-09-16 23:35:34

采购编号:YNYXC99010100Z20252187386

采购单位:玉溪市中山医院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二家。

允许1家中选

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

供应商资格: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一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9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免税企业或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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