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和林格尔新区空港南污水处理厂导视系统工程(招标项目编号:XSKJ-20250915)已由四川青石建设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四川青石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新区空港南污水处理厂。
2.2 预算金额:172866.25 元。
2.3 计划工期:3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导视系统工程,标识标牌深化设计、制造、供应、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等。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下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5 年 9 月 17 日至 2025 年 9 月 23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2:30 至 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地点:网上获取。
4.3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资料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
(2)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注:请将所有资料的扫描件放到一个 PDF 文件内,只发送一个 PDF 文件即可;向指定邮箱 976646528@qq.com 发送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邮件主题为本项目全称+公司名称,邮件正文部分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发送成功后请及时电话联系 0471-4366113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东方银座 3号楼 305 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四川青石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庆良
电话:18309770808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瑆烁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未栋
电话:18647445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