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炎高速公路白沙服务区加油站项目VI形象包装及安装选商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福建省高速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 福建省高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莆炎高速公路白沙服务区加油站项目VI形象包装及安装选商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GSZ-2025-292
3、项目概况:莆炎高速公路白沙服务区加油站项目VI形象包装及安装选商采购项目
4、采购内容及合同包划分:
合同包号 |
采购内容 |
含税最高响应总限价(元) |
一 |
含VI形象包装的设计、制作、材料、人工、措施、包装、运输、装卸、安装、保险、税金(增值税票)、检验、调试、技术服务、附件和备品备件,以及风险作业(登高、动电、动火等)的安全措施费用和PPE安全护具费用,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费等一切费用(效果图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
474102.52 |
4.1、本项目结算方式:结算总价=实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确认的工程量×最高总限价清单综合单价×(响应的最终报价/最高响应总限价);最高总限价清单综合单价以第三方审核的单价为准(详附件)
5、服务地点:福建省采购人指定地点。
6、服务期限:本工程总工期为25个日历天:其中材料准备15日历天;安装工程1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2)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须独立负责过1个油站VI安装项目,且单个同类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以上。
(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
(5)信誉要求:
①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shiming.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管理而无法查询的单位不作要求)
(6)每个供应商可(应)参加 1 个合同包响应,但每个供应商(可)只允许成交 1 个合同包。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报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响应报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其响应文件及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响应文件都将被否决。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响应文件的编制及签章均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
三、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四、响应保证金的递交
1、响应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响应保证金应在 2025年 9 月 27 日17时00分00秒前(北京时间)缴交至以下账户,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响应保证金缴交账户:
账户名:福建省高速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仓山支行,
账号:5919 0780 1810 902 5292
2、响应保证金提交的金额:¥9000 (大写:人民币玖仟元整);
3、响应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
应从独立供应商所在地银行的企业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按照本项目公告要求的时间前汇达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采购人指定的响应保证金账户(写明“项目编号”)。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采用以下两种任意一种实名方式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
(1)现场报名:潜在供应商请于2025年 9 月 17 日至 2025 年 9 月 24 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均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一号楼一层福建省高速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实名方式报名并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节假日请以网络方式报名,邮寄费用自理。
(2)网络报名:潜在供应商请于2025年 9 月 17 日至 2025 年 9 月 24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以公对公转账的方式汇款至福建省高速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汇款时请备注所要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项目编号,供应商并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信息(含联系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箱)、汇款凭证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信箱(电子信箱:fzgsglzbdl_djm@163.com),采购代理机构以收到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的时间确定为购买时点,节假日请以网络方式报名,邮寄费用自理。
网络报名指定汇款账号:
账户名:福建省高速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仓山支行
账 号:5919 0780 1810 902 5292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合同包,竞争性磋商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3、未报名或未按规定报名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六、递交响应文件
(一)递交响应文件(首次)时间及递交方式
1、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 9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00秒(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本项目开标室。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递交响应文件时若为法定代表人现场递交文件的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均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若为被委托人现场递交响应文件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受。本项目不接受邮寄递交。
4、其他递交要求:
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内将纸质响应文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包封后递交至指定地点,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或密封不完整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成功报名的或递交材料审查不合格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受。
(二)递交响应文件(第二次)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第二次)时间以现场通知为准。
七、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采 购 人:福建省高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一期)2#楼6层
联系电话:13559196558
联 系 人:刘先生
采购代理:福建省高速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1号楼1层
联 系 人: 邓先生
电 话:15280068782
电子邮箱:fzgsglzbdl_djm@163.com
监督部门名称:福建省高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监察与法务审计部
联系(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
监督电话:0591-28319536
监督部门名称: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纪检监察部门
联系(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25层
监督电话:0591-87077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