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丽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宁都县农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宁都黄鸡”区域公用品牌及标准化体系认证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NT2025-NK-008-1
项目名称:“宁都黄鸡”区域公用品牌及标准化体系认证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元
最高限价: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1 |
“宁都黄鸡”区域公用品牌及标准化体系认证 |
1 |
项 |
详见“三、采购项目需求” |
3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二)投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5年09月23日至2025年10月12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可发邮箱(NDLC2015@163.com)或宁都丽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注:报名获取招标文件为准。)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2025年10月1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宁都丽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届时请各投标供应商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及投标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一正四副)及投标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或逾期递交投标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如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转账、网上银行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采购代理机构账户(户名:宁都丽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账号:2859 0001 0308 0001 216)【备注栏必须注明“宁都黄鸡”区域公用品牌及标准化体系认证的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等形式提交的,必须经由权威机构出具的截止开标前有效期内的保函(开标现场提交保函原件)。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之内原路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2、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提交方式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选择转账的,中标供应商转入指定账户,选择保函的,保函的受益人为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后采购合同签订前转入指定账户或提供纸质保函。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如下:
公司名称:宁都县农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账号:151020601900010434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宁都支行
注:提供保函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格式内容必须经采购人确认。
(八)禁止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九)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宁都丽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都县北大星城北侧返迁房1号楼1单元302室
电 话:18296757127
联系人:肖女士
采购人:宁都县农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博生西路12号
联系人:彭先生
电 话:19323801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