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中石化江汉油建工程有限公司 2025-2026年度各种标牌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采购预案标志桩(加密桩)\150×150×1400mm 玻璃纤维+增强树脂(招标编号:NWZ251013-1979-097116) , 招标人为 中石化江汉油建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标志桩(加密桩)\150×150×1400mm 玻璃纤维+增强树脂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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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石化江汉油建工程有限公司 2025-2026年度各种标牌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采购预案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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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标志桩(加密桩)\150×150×1400mm 玻璃纤维+增强树脂 | 6000.000 | 件 |
2 | 标志桩(加密桩)\150×150×800mm 玻璃纤维+增强树脂 | 6000.000 | 件 |
3 | 警示牌\850×550+100×100×2200mm 玻璃纤维+增强树脂 T型 | 2978.000 | 件 |
4 | 标志桩\280×280×1000mm 玻璃纤维+增强树脂 | 2405.000 | 件 |
5 | 标志桩\280×280×1600mm 玻璃纤维+增强树脂 | 2200.000 | 件 |
6 | 标志桩\280×280×1200mm 玻璃纤维+增强树脂 | 2200.000 | 件 |
7 | 标志桩(转角桩)\200×1600mm 玻璃纤维+增强树脂 | 1259.000 | 个 |
8 | 普通通信标石\150×150×1600mm 玻璃纤维+增强树脂 | 1065.000 | 件 |
9 | 警示牌\850×550×2700mm 玻璃纤维+增强树脂 | 848.000 | 件 |
10 | 标志桩(加密桩)\150×150×2000mm 玻璃纤维+增强树脂 | 812.000 | 件 |
11 | 警示牌\850×550×15mm 玻璃纤维+增强树脂 1.55米立柱 | 800.000 | 件 |
12 | 双柱式警示牌\120×600×1000mm 玻璃纤维+增强树脂 | 800.000 | 块 |
13 | 标志桩(加密桩)\150×150×1600mm 玻璃纤维+增强树脂 | 789.000 | 个 |
14 | 标志桩\280×1600mm 玻璃纤维+增强树脂 三角形 | 637.000 | 个 |
15 | 标志桩(穿越桩)\150×150×1600mm 玻璃纤维+增强树脂 | 545.000 | 件 |
16 | 标志桩(里程桩)\Φ108×4×3000mm 镀锌钢 | 522.000 | 件 |
17 | 标志桩(加密桩)\150×150×2600mm 玻璃纤维+增强树脂 | 320.000 | 个 |
18 | 监测标石\150×150×2100mm 玻璃纤维+增强树脂 | 309.000 | 件 |
19 | 标志桩(穿越桩)\150× 150×2000mm 玻璃纤维+增强树脂 | 274.000 | 件 |
20 | 标志桩(里程桩)\150×150×1600mm 玻璃纤维+增强树脂 | 140.000 | 件 |
21 | 测试桩\Φ108×4×3000mm 镀锌钢 | 46.000 | 件 |
22 | 标志桩\150×150×2000mm 玻璃纤维+增强树脂 交叉桩 | 16.000 | 件 |
23 | 标志桩\280×280×1600mm 玻璃纤维+增强树脂 结构桩 | 16.000 | 件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无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所供产品必须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全部技术参数要求,并对本次标的物报价负责。如果达不到技术规格书中全部技术参数要求,或不按照框架协议价格供货,将上报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按照“中国石化物资采购供应资源管理办法”给予取消交易资格、暂停交易资格、通报降级等处理。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9月23日14时0分 至 2025年9月28日14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大连招标中心,联系人陈小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1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1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异议投诉管理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10月11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至异议投诉办公室。
招标人: 中石化江汉油建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大连招标中心
联系人: 耿河辉 联系人: 陈小龙
电 话: 027-59990859 电 话: 0411-86309210/82713951(电话未接通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 genghh.osec@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chenxl@sinope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