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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文成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扩面提质项目(珊溪分院建设工程一期)(标识标牌及导视系统制作及安装等采购)的更正公告
招标变更
浙江-温州市
发布时间 2025-09-24
招标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5-ZJJSCG-F0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文成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扩面提质项目(珊溪分院建设工程一期)(标识标牌及导视系统制作及安装等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9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一、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产品样品(20分)

水景艺术“成”字、诊室科室牌、导向吊牌(1800cm*300*80)根据提供样品的观感、工艺、材料品质等横向比较。

根据提供的水景艺术“成”字,针对样品的观感、工艺等横向比较。本项最高得5分;

根据提供的诊室科室牌,针对样品的观感、工艺等横向比较。本项最高得5分;

根据提供的导向吊牌(1800mm*300mm*80mm),针对样品的观感、工艺等横向比较。本项最高得5分;

根据提供的水景艺术“成”字、诊室科室牌、导向吊牌(1800mm*300mm*80mm),针对样品的材料品质等横向比较。本项最高得5分;

2

项目负责人资历

①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得4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得2分,本项最高的4分。
②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本项最高的3分。
注:提供相关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及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取消

3

工期承诺(7分)

/

承诺30天内满足五方主体初步验收认为具备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不得分;

承诺25天内满足五方主体初步验收认为具备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得2分;

承诺20天内满足五方主体初步验收认为具备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得4.5分;

承诺15天内满足五方主体初步验收认为具备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得7分。本项最高得7分;

注:供应商只能做一个工期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工期低于30天的须提供关于提前工期专家组组织论证方案(专家需5人及以上),附论证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专家需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等相关资料。论证结果作为承诺工期依据,为合同工期,格式自拟。

二、新增图纸,具体详见附件。

更正日期:2025年9月23日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温州正康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仙岩街道穗丰村穗丰街240号101-9

项目联系人(询问): 孙志谦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73547002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文成县大峃镇体育场路阳光大楼第二单元204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336956731

3.监督部门:

名称:文成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温州市文成县华侨新村35幢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 胡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3868692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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