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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采购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招标公告
河南-洛阳市
发布时间 2025-09-24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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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城采购【2025】120号
招标正文: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队伍形象,洛阳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2025年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标志标识等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2025年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采购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洛城采购【2025】120号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预算金额:8万元(超过本预算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采购范围:洛阳市城市管理局22位执法人员(男士15位、女士7位)

六、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合法资格的企业,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八、参加询价时需提供的有关资料

1.合法有效的公司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正面和反面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以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正面和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cn)的信用查询页面截图;

5.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相关采购需求进行书面报价;

6.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文件中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响应文件)。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内容(第七项、第八项)作为资格后审时审查的内容,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上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注:涉及相关证书、各类证件均不得伪造、涂改,如发现供应商有弄虚作假或伪造、涂改证件者,将取消其响应资格,并报请有关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九、采购须知:

1.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公告的具体项目进行报价,即表示认可我局提出的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局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2.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我局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

十、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受理。

十一、获取询价文件方式:现场领取或网上获取(需电子版的请及时提供电子邮箱)

十二、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6号

十三、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9月25日上午10:30

十四、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洛阳市城市管理局二楼第二会议室

十五、采购单位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6号

联 系 人:朱女士 电话:0379-65520083

十六、监管部门:洛阳市城市管理局机关纪委 联系方式:0379-65527869

洛阳市城市管理局执法监督科 联系方式:0379-65519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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