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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兴安盟公司中旗营销部终端形象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
发布时间 2025-09-25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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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付费会员可见
2025-10-10 00:00:00
招标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兴安盟公司中旗营销部终端形象提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兴安盟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兴安盟公司中旗营销部终端形象提升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兴安盟公司中旗营销部终端形象提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兴安盟公司中旗营销部终端形象提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方有权拒绝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坚决禁止参加采购活动。2.被列入行业内部存在行贿行为名单(即:行业或全区烟草商业企业行贿供应商名单以及行业其他省市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其响应将不被接受。相应措施适用于名单内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禁入期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采购项目。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该项目采购相关内容的资质、资格、条件,且相关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注册的经营主体,具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4.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5.有固定经营场所、具备对公账户或法定代表人账户。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09-26 08:30:00到2025-09-29 17:30:00。
获取方式: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卷烟营销部客户服务股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10-10 10:30: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卷烟营销部客户服务股。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10-10 10:30:00。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卷烟营销部四楼会议室。

七、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兴安盟公司。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兴安盟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卷烟营销部客户服务股
联系人:崔希
电话:0482-4130995;18904751980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瑞德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内蒙古银行南侧104号原人防综合楼四楼
联系人:刘工、杨工
电话:0482-8396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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