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公安局执法办案场所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夏经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航海东路1291号聚才楼1号楼4层)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郑州铁路公安局执法办案场所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5.2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2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4.1采购范围:采购办案场所综合应用监督管理平台、视频行为分析主机、智能电子签名及捺印终端(具体见谈判文件)。
4.2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
4.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4.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5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2、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据实提供财务情况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附承诺,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款所属期为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的,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附承诺,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2、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及相关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时间须为谈判公告发布后。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信用查询截图存在不清晰、查询内容不全等问题,采购人在资格审查时可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即时查询信用项,采购人即时查询信用结果作为最终资格审查依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6日 至 2025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夏经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航海东路1291号聚才楼1号楼4层)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领取; 1现场发售: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至华夏经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航海东路1291号聚才楼1号楼4层)购买纸质版竞争性谈判文件; 2邮件获取:供应商需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等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hxjwgcyyb@163.com,邮件标题为“供应商名称+获取项目名称+被授权人姓名+联系电话”,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纸质版竞争性谈判文件将通过邮寄到付方式送达供应商,请供应商综合考虑邮寄时效。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与黄河南路交叉口新华书店广场B座4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与黄河南路交叉口新华书店广场B座4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策;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有)。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郑州铁路公安局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永安东街52号
联系方式:孙老师 0371-683258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夏经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航海东路1291号聚才楼1号楼4层
联系方式:陈女士 0371-559588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老师
电 话: 037168325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