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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网点LED门楣维保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辽宁-鞍山市
发布时间 2025-09-28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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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2025-FW06
报名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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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00:00:00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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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00:00:00
招标正文:

(招标编号:FC-2025-FW06)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鞍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网点LED门楣维保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6.56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鞍山分行 29 家机构 31 块 LED 门楣屏维护,根据安装日期,鞍山分行现 31 块 LED门楣屏已经超出免费维保期,现需统一进行硬件设备日常维护、技术支持等维护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网点 LED 门楣维保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网点 LED 门楣维保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 3 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

□本项目同一分包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3) 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其他关联关系情形。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并如实根据采购人要求作出书面承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有效性不足,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14.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方要求。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6.未被宣告破产。;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即日起到 2025 年 10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1.注册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中银智采”平台(简称中银智采),https://www.boc.cn/ebanking/online/202401/t20240105_24363500.html)申请注册,并在注册成功后提交截图报名。

2.领取方式:电子邮件领取,邮件题目注明“领取 XX 项目邀请文件”。请使用公司邮箱发送邮件到指定的邮箱:lnbfzbyxgs@163.com,在邮件正文中明确领取人公司名称,所报项目、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邮件附件须有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声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网站注册成功截图。

3.以上材料须提供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4.文件售价:500 元/包(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0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136 号,新世界丰盛商务大厦 20 楼 2008、2009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0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136 号,新世界丰盛商务大厦 20 楼 2008、2009 室

七、其他

?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授予合同供应商数量:1 家。服务期:2025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预算金额:人民币 6.56 万元(含税);人民币 5.81 万元(不含税)

最高限价:人民币 6.56 万元(含税);人民币 5.81 万元(不含税)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中华南路 298 号


联 系 人:蔡琳琳


电 话:0412-593307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北方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136 号,新世界丰盛商务大厦 20 楼 2008、2009 室


联 系 人: 张恒伟、付超、姜威


电 话: 024-23180166-8001


电子邮件: lnbfzbyx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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