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747-2560SCCSHH3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拟就上海机场集团2026-2030年外聘律师库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内容具体如下:
2.1 上海机场集团2026-2030年外聘律师库服务采购项目。
2.2 服务期:5年。
3. 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主要资格条件:
1)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含分所),如为律师事务所总所投标,须具有司法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如为律师事务所分所投标,须具有《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总所和分所或者同一个总所的不同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2)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须保证,在本次招投标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5年9月29日18:00至2025年10月15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请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进行免费注册,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支付平台使用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遇网站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4.2 单个标段(包件)平台使用费: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除本章4.3所列情况除外,平台使用费售后不退。未在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登记支付相应标段(包件)平台使用费的投标人,招标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对于同时支付同一项目不同标段(包件)的投标人,招标机构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对其重复支付平台使用费的标段(包件)进行退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7日14:00(北京时间),地点为: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阳西路555号前滩中心27层中化商务公司一川厅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异议受理
联系人:吴金泽
电话:021-6875 2825
邮箱:wujinze@sinochem.com
招标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地址:上海市迎宾二路200号 |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阳西路555号前滩中心27层中化商务 |
邮编:200000 |
邮编:200000 |
联系人:/ |
联系人:吴金泽、聂得政、杨铭 |
电话:/ |
吴金泽021-6875 2825 聂得政021-6875 8765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wujinze@sinochem.com/niedezheng@sinochem.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