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隅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开分公司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询比价基础信息
询比价编号:15000590-XJ-2025-0010
采购单位:北京金隅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开分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2025-10-13 13:3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5-10-15 13:3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5-10-13 13:30:00
价格开启时间:2025-10-15 13:30:00
采购类别:其他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15000590-XJ-2025-0010)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15000590-XJ-2025-0010)
保证金收款账户: //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标识牌 | 标识用品 | 1.000 | EA | 竣工支付 | 金隅物业经开分公司 |
收货地址: 北京市经开区信创园A区6号楼401-1物业办公区
┃详情描述
一、采购内容 我司拟于2025年10月9日对经开区信创园一期G6F1地块、G7F1地块设备标识设计制作及安装一体化进行询比价采购,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信创园一期设备标识设计制作及安装一体化。 (二)项目基本情况 信创园一期项目位于北京市经开区经惠东路7号院及15号院,建筑面积45.74万平方米,其中7号院G6F-1地块建筑27.32万平米;15号院G7F-1地块建筑面积18.42万平米;项目业态为商业综合体。此次设备标识制作G7F-1地块涵盖了地上和地下所有设备运行标识,G6F-1地块对重点机房的管理展板进行设计制作和安装。 (三)服务期限:12个月。 三、设备标识设计制作服务内容 本次设备标识设计制作及安装主要包括G6F-1地块重点机房(制冷机房、配电室、给水(中)机房、中控室)运行制度展板;G7F-1地块重点机房及末端机房设备运行标识、指示标识、安全警示标识及设备运行制度展板等设备标识设计制作及安装,具体标识制作清单详见附件1。 四、技术要求 本项目采购清单数量及尺寸均为招标人预估,供应商应现场踏勘后了解可能存在的误差,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在响应报价中,成交后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成交供应商制作及安装项目及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成交供应商负责招标人常规标识的现场勘察、测量、设计、制作、安装事项,成交供应商相关工作的开展应接受招标人相关部门的安排、审核、检查和督促。 1、清单汇总所列明材质暂定,如后期设计方案确需调整,须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 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安装风险问题、质量问题。运输成品过程中,如出现损坏,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标识标牌均须通过招标人现场验收,不得有划痕、损毁,如质量不符合招标人需求,招标人有权退回要求供应商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 4、现场勘察、测量:成交供应商须满足随时进行现场勘察、测量的要求。 5、设计、版权:成交供应商的设计方案经招标人认可后,该方案仅限于招标人使用,若发现成交供应商将设计方案用于他用,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设计方案的版权归招标人所有。 6、制作: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合同货物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其数量、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及采购文件的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结构、外观、色彩符合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特别要求的,应满足招标人的特别要求。 7、安装、拆除:成交供应商安装、拆除、施工安排须接受招标人管理。 8、服务的及时性:成交供应商须接受招标人项目时限要求,若发生三次以上达不到招标人时限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9、成交供应商应确保标识制作与安装的质量,产品质量不能达到采购要求的不予结算费用。 10、安全生产: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须做好临边防护等安全防护措施,以及作业人员配备安全装备,防止高空坠物及确保项目作业人员安全,并为作业人员办理保险。实施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11、知识产权: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2、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方案深化设计及施工图制作,标识的制作及安装,需在80个日历天内完成。验收通过并投入使用才可视为完成合同。 13、其他要求: (1)投标报价必须包括招标范围与内容内全部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安装费、运输、施工人员工资、保险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等服务工作内容产生的费用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及报价方认为需要的其他全部费用等。 (2)投标报价前,投标单位需自行到施工现场勘查,根据现场情况深化设计及制作安装。 (3)以投入使用开始计算,质保期为两年,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免费提供维修服务和更换。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条件未达到以下资质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询价响应。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之内;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二)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其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名截止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13:30时前 2、提报地点:北京市经开区信创园A区6号楼401-1物业办公区 3、询比价联系人:吴中生,联系电话:16619763920 4、现场查勘联系人:吴中生,联系电话:16619763920 六、报价方式: (一)采用综合单价报价方式,合理低价原则。 (二)报价人需自行联系项目联系人,对本项目设施进行现场勘察,并签字确认,如不到现场踏勘设施情况,应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污水系统、雨水系统及废水系统设备清掏服务所涉及到的人工、设备、器具、车辆、责任保险等全部费用。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5 日 13:30 时。 (二)递交报价文件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信创园A区6号楼401-1号。 (三)递交报价文件时,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其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本项目相关服务资质(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价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完成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的注册及盖章版询比价文件上传;如未在提交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的注册及盖章版报价文件上传的视为放弃参与资格。 以上资料的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价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 一、询比价文件澄清与修改 1、报价人参加本次询比价活动应当符合询比价邀请函中所列资质条件。凡参加本次报价的报价人均视为已充分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困难和风险等情况。 2、询比价文件的澄清是指采购人对询比价文件中的遗漏、词义表述不清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回答报价提出的各种问题。 3、报价人如对询比价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并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根据情况采用适当的方式予以澄清,并在必要时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每一位报价人。该答复作为询比价文件的一部分,对报价人有约束力。 4、询比价文件的修改是指采购人对询比价文件中出现的错误进行修改。 5、询比价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询比价文件接收人。对询比价文件的修改作为询比价文件的一部分,对报价人有约束力。 二、关于报价及评定标准 1、报价人的报价应包含本询比价项目的全部费用,如有遗漏或缺项视为已包含在报价金额中。 2、报价金额需明确含税报价、不含税报价及税率。 3、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在向采购人递交报价文件后不得更改。 4、报价人只允许有唯一一个报价,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5、报价人线下提交的纸质报价文件材料应与在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提交的电子文件一致,如在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线上提交的与线下提交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线上提交的文件为准。 6、报价人所报的价格在协议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变更,参加询比价的报价人应充分考虑其中的风险因素。 7、本项目控制价为300000.00元(含税);报价超过控制价将视为无效报价,直接取消后续比选资格。报价密封后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交至询价人,另需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8、评定标准:本次询价采用合理低价原则,合理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人。 三、材料审核 报价人在递交报价文件时须同时提供询比价邀请函中所列的相关材料,采购人将在询比价前对报价人进行审查。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也视为无效报价: 1、未按询比价文件提供资质证明材料或提供无效材料; 2、报价文件没有盖章; 3、报价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4、报价人递交两份或多份报价文件,或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出现两个或多个报价。 5、有拒绝承担询比价文件中部分内容的声明,或承担的内容与询比价文件不相符; 6、询比价文件报价和税率与总价不相符。 7、报价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四、询比价结果 本项目询比价结果,将在金隅阳光招采平台结果公告栏进行发布,各报价人请自行登录平台网站查看,询价人不另行通知。 五、签订协议 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采购人成交通知书后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采购人:(盖公章) 日期: 2025 年 10 月 9 日 附件1:信创园一期设备标识设计制作及安装一体化清单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 (单位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联系人
吴中生 / 16619763920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13810815133
监督举报邮箱:dishanshan@jyip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