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 |||||||||||||||||||||||||
本采购项目中航油(北京)机场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项目(项目编号:G1100005013011465),项目业主(采购人)为中航油(北京)机场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于 自筹 。 | |||||||||||||||||||||||||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 |||||||||||||||||||||||||
2.1 服务地点:北京 。 2.2 服务内容: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为公司起草、审查、修改各类中文和外文合同、协议以及其它法律文书; (3)参与公司部分重要经营活动合同的谈判和签约,提供法律分析、论证意见; (4)对经营中的有关法律事项进行论证,必要时,出具律师意见书等法律文件; (5)对有关事项出具律师函、声明等; (6)受公司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7)就公司已经发生、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前期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和法律意见; (8)协助制定、修改、完善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 (9)根据服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问题、漏洞、风险进行提示; (10)在国家重大法律法规出台后,对公司员工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律培训; (11)整理、提供相关法律资料; (12)为公司起草、审核有关日常业务合同示范文本; (13)参与涉外商业谈判,为公司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国际仲裁、涉外诉讼等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法律意见; (14)为公司业务人员普及与国际贸易有关的国际法知识; (15)代表公司与国外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日常(法律专业)方面的工作联系; (16)为国外合作方解答有关中国法律的问题; (17)为公司重要经营决策和拟上会事项提供法律审核意见。一般情况下,应当在二(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出具法律审核意见。情况比较复杂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予以延长。审核时限从材料完备之日起计算; (18)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专职律师人数应超过3人,委派的上述律师业务特长需涵盖前述(1)-(18)项服务范围,顾问律师执业年限不少于三(3)年,其中,至少有一名律师有不少于八(8)年的执业经验。 2.3服务期限:壹年(非自然年,以双方签订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约定的期限为准),合同期满前,若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的,则应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30)内达成一致意见,重新签订本合同。 2.4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者,获取采购文件前必须在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zc.cnaf.com/TPBidder) 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方法详见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 4.2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远程售标。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20日(北京时间,下同),到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三层第四会议室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选择拟参加的标包。 4.3 采购文件售价:0.0 元。 郑重说明:采购文件可至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采购管理信息系统) 相应项目的‘采购文件下载’模块获取;系统用户操作手册(供应商)可通过‘系统登录页面-->手册下载’获取;系统操作前请您仔细研读操作手册并进行相关电脑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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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响应文件递交及开启信息 | |||||||||||||||||||||||||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 09时00分,递交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三层第四会议室 5.2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0月20日 09时00分,开启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三层第四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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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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