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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管道2025年第四季度采办计划 采办计划公告
招标预告
山东-滨州市
发布时间 2025-10-11
招标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滨州管道2025年第四季度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滨州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编制服务

项目名称:滨州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编制服务

项目地点:山东滨州

项目内容:滨州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编制

2025年12月

1.法人资格:1)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

2. 既往业绩: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如材料中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编制业绩,且项目总投资在人民币8亿元(含)以上。

业绩材料须提供: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署时间页、盖章页、价格页、合同信息页;2)竣工决算报告编制服务验收单等验收资料。未提供业绩材料或提供的业绩材料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或分包及转包合同的,视为无效业绩。

 

 

 

2

滨州管道2025-2028年应急药品(含防暑降温药品)采购服务

项目名称:滨州管道2025-2028年应急药品(含防暑降温药品)采购服务

项目地点:山东滨州

项目内容:各类应急药品(含防暑降温药品)

2025年10月

1.法人资格:1)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

2.资质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许可》

 

3

滨州天然气管道建设项目银高分输站下载过滤分离器采购

10.5MPA、qv=1200×104Nm3/d卧式过滤分离器(含滤芯、快开盲板专用扳手、调试备品备件及2年备品备件)

2025年10月

1. 法人资格:1)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

2. 资质要求: 具有有效的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资质及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资质A1或以上级别。

3. 既往业绩: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如材料中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压力≥10.5MPA,筒体直径≥DN1300的过滤分离器系统供货业绩。

业绩材料须提供:1)业绩合同扫描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项目名称、技术要求及到货验收材料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招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 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 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 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 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本次公告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有效。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投标意向联系方式:

电话:0543-2198830

邮箱:baoshy@cnooc.com.cn、zongyl@cnoo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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