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安全环保公司白云天然气环保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等4项采购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安全环保公司白云天然气环保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等4项采购 |
详见附件1 |
(2025.10) |
★1、营业执照: 1)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属性要求:投标人仅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参与投标。 ★3、信誉要求: A.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B.2022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C.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D.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E、应答人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应答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F、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G、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H、应答人承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
|
2 |
|
★制造商要求 |
|
制造商:提供必要材料证明具备生产能力。(1)提供厂房证明及厂房照片,若自有厂房提供厂房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若租赁厂房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承租方需为投标人);(2)投标人自有的用于生产的生产设备,投标时提供以下其中之一:①生产设备照片和购买合同;②生产设备照片和购买发票。(注:投标人关联公司(母、子公司)的厂房和生产设备不视为自有的厂房和生产设备)。以上两项资料(1)和(2)都需提供,否则视为资格要求不合格。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
|
3 |
|
执行标准/规范 |
|
《承压设备用钢板和钢带 第2部分:规定温度性能的非合金钢和合金钢》 GB/T 713.2-2023 |
|
4 |
|
★技术要求 |
|
★活性炭吸附装置、油气回收装置、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装置橇、船舶含油污水接收装置橇主要材质为Q345R,引用GB/T 713.2-2023《承压设备用钢板和钢带 第2部分:规定温度性能的非合金钢和合金钢》7 技术要求 7.1牌号与化学成分 7.1.1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1的规定 |
|
5 |
|
供货要求 |
|
供货要求,见附件1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五、技术要求”。 |
|
6 |
|
质量保证 |
|
9.1所有提供的设备必须满足此项目的规格书、请购书、数据表、图纸、现行的规范及标准和发证机构的要求; 9.2卖方保证提供的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在产品的加工制造过程中,所应用的原材料和设备必须是企业经常使用的标准类型产品,并且应符合技术要求的最新标准设计; ★9.3质保期:自整体设备连续运行验收合格后质保1年延保2年,质保期内如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免费更换; 9.4质保金要求:合同总价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设备无质量问题,买方凭卖方开具的正式收据45日内支付结清质保金。 9.4卖方供货时提供质量证明文件; 9.5在现场安装、调试及试验过程中出现任何质量等问题,需厂家人员在买方要求的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解决; 9.6卖方须按时交货,如交货延迟或货物不合格,无条件退货,造成的买房全部损失由卖方赔偿。 |
|
7 |
|
付款方式及付款进度 |
|
(1)付款方式:银行电汇 (2)付款进度: 1)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到货验收且安装调试合格后,买方收到卖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45天付合同总价款的97%; 2)合同总价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设备无质量问题,买方凭卖方开具的正式收据45日内支付结清质保金。 3)如付款到期日为非银行工作日,则付款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 |
|
8 |
|
★交货地点 |
|
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横琴终端处理厂 |
|
9 |
|
★交货期 |
|
合同签订后100日内交货。 |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6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联系人:彭齐国 022-25802306
电子邮箱:pengqg@cnooc.com.cn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