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2025年富岛化工MMA装置阻聚剂(抗氧阻聚剂)采购框架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2025年富岛化工MMA装置阻聚剂(抗氧阻聚剂)采购框架协议 |
年消耗量:100吨。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
2025年10月 |
见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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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信誉要求:1)申请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2)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3)申请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3、如申请人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情形,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则存在关联关系,申请人报价均视为无效。
4、申请人应是《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系统的注册供应商或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冻结状态。注册但未通过审核的,视为非注册供应商,其响应和反馈均视为无效。
5、质量规格
序号 |
项 目 |
质量指标 |
检验方法 |
1 |
N-(1,3-二甲基丁基)-N-苯基对苯二胺等多种胺类物质的混合物质量分数,%(wt) |
≥75 |
气相色谱法 |
2 |
碳十质量分数,%(wt)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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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密度(20℃,g/cm3) |
0.94±0.03 |
密度法 |
4 |
PH值 |
9.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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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5.1、上述物理性质指标都是典型值,详细数据参考各批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
5.2、上述实验方法作为生产商提供的检测方法,招标人负责进厂的抽查检测,若投标人对招标人检测结果有异议,将以双方认可、具有权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数据为准。
6、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同类型装置(不小于5万吨/年ACH法生产MMA工艺)不少于两套在运行的有效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供货发票或到货验收文件)。
7、成品要求:
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符合标准和规范质量要求的XK02(YC701)产品,并提供该剂的物化性质、出厂分析单、合格证以及使用说明书、安全技术说明书、过期产品处置方法、产品执行标准及检验方法。
8、供货要求:
8.1供货范围
8.1.1抗氧阻聚剂订货量:100吨,分4批次到货。
8.1.2商务合同签署后2周内须提供相关药剂使用方案、出厂合格检验报告(随货)、安全技术说明书、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8.1.3单批次供货验收合格后进行货款结算。
8.2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天内具备分批送货能力(每批25吨左右)。
8.3要求到货地点: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园区三路6号中海油富岛(海南)化工有限公司库房内,具体位置由招标人指定,由招标人负责统筹卸货,投标人协助卸货。
9、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9.1所有包装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要求;适合长途运输和海运要求,应采取措施防潮、防雨、防尘、防海水腐蚀。
9.2包装上有明显的标志、品名、净重、出厂日期、生产厂名等等信息。
9.3投标人提供的抗氧阻聚剂XK02/YC701必须注明搬运方式和存放条件。
9.4产品包装等要求
9.4.1根据XK02(YC701)的用量、特性确定包装方式形式为桶装。
9.4.2产品为桶装,200升/桶,用托盘,绑带进行固定。包装袋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能保证经受多次搬运和装卸,并安全可靠运抵目的地。产品包装等要求以相关规定为准(双方可以沟通后决定包装形式和大小等)。
9.4.3 防潮、防污染等要求
9.4.4在运输途中做好防淋、防潮工作,进厂交付前出现的包装物损坏、洒落等对环境、他人造成的影响全部由投标人负责,招标人有权拒收。
9.4.5 每个包装上应标有产品的原产地、批号、生产日期和产品有效期。
9.4.6具体运输方式与最终用户协商,满足安全运输要求。
9.4.7交货地点:中海油富岛(海南)化工限公司所属指定现场。具体到货位置由招标人指定,由招标人负责卸货。
10.性能保证
10.1产品适用性
在MMA装置正常生产使用化学品辅助药剂期间,应满足装置60~115%负荷下正常运行,在原料性质基本稳定、装置运转正常、工艺操作稳定并药剂正常投加的情况下,投标人提供的添加剂(抗氧阻聚剂XK02/YC701)产品应保证各项指标如下:
项目 |
指标 |
||
优等品 |
一等品 |
合格品 |
|
色度(铂-钴色号)/Hazen单位 |
≤5 |
≤10 |
≤20 |
密度(20℃)/(g/cm3) |
0.942~0.944 |
0.942~0.946 |
0.938~0.948 |
酸度(以甲基丙烯酸计)/(mg/kg) |
≤50 |
≤100 |
≤300 |
水分/(mg/kg) |
≤400 |
≤600 |
≤800 |
甲基丙烯酸甲酯,w/% |
≥99.9 |
≥99.8 |
≥99.5 |
甲基丙烯酸甲酯
10.2投标人保证:在装置正常运行周期内,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不会对系统稳定性、工艺、设备及下游装置产生不良影响。
10.3装置设计生产能力为准,操作弹性满足装置设计要求。
10.4 要求尽量实现一个检修周期(4年)的运行周期,如无法实行,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
10.5 抗氧阻聚剂XK02/YC701投入使用后,在满足投标人要求的情况下,如因投标人抗氧阻聚剂XK02/YC701产品质量问题或技术问题造成未达到抗氧阻聚剂XK02/YC701质量指标和使用技术保证,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10.6 投标人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负责,并随每批次产品提供相应的质量检验合格证等资料。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到货后,招标人按技术质量指标进行验收,分析合格招标人收货,分析不合格招标人有权拒收不合格产品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同时投标人负责及时更换相同品种和数量的合格产品。
10.6.1招标人根据具体情况(任一项技术保证指标不达标、或招标人更改装置加工方案、或招标人重新进行抗氧阻聚剂XK02/YC701筛选等情况时)有权随时要求停止该抗氧阻聚剂XK02/YC701的加注,同时执行商务合同的相应条款进行费用结算。
10.6.2因原料性质变化引起抗氧阻聚剂XK02/YC701效果下降时,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的8小时内给予回复,并于48小时内,必须到招标人现场协助处理,同时取相关样品进行检测分析,并提供给招标人异常问题分析报告;出现未按时到达招标人现场或两次未按时回复情况,则招标人有权停止投标人抗氧阻聚剂XK02/YC701的继续应用,同时有权取消投标人合格供应方资格。
10.7对环境和人员的保证
XK02(YC701)产品使用过程清洁环保,对生产环境及操作人员没有污染,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期的产品由双方协商处理,处理过程中不得对人体和环境造成破坏。。
11、申请人的响应和反馈材料应真实有效,如通过实地考察、相关政府网站核查或其他渠道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将永久禁止使用。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在公告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