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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川区三汇镇等污水处理厂标识标牌等物资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公告
重庆-渝北区
发布时间 2025-10-14
招标正文: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合川区三汇镇等污水处理厂标识标牌等物资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合川区三汇镇等污水处理厂标识标牌等物资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

2.2建设地点:重庆市合川区

2.3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根据合川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及维护维修项目计划,合川区三汇镇等污水处理厂在长期运行过程中,厂区标识标牌、宣传栏及制度牌等出现字体脱落、老化褪色、损坏缺失等问题,内容不清晰、形象不统一,影响了厂区整体形象及安全宣传教育效果。为进一步规范厂区管理,提升公众形象,加强安全生产与环保宣传,需进行购装更换。

2.4本次比选项目工程总投资额:383168.26元,具体以最终工程结算审计为准。

2.5比选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合川区三汇镇等污水处理厂标识标牌等物资采购及安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2.5.1更换范围:对合川区三汇镇等污水处理厂统一实施厂区标识标牌、制度牌、两图一简介及宣传栏等购装更换工作。

2.5.2施工内容:拆除原有破损、老化标识标牌及宣传栏等;新制安装厂区大门标识牌、制度牌、警示牌、两图一简介(工艺流程图、平面布置图、厂区简介);新制安装宣传栏、安全文明生产宣传牌等;标识标牌需采用防腐、防水、防晒材料,确保使用寿命,具体以甲方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6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2.7质保期要求: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2.8交工验收:

2.8.1验收方法

项目完工后,乙方提交完整验收资料,甲方在审核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签署《项目竣工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需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2.8.2验收标准:工程质量满足国家现有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和合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施工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服务项目相关内容(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如技术人员资质证书、设备清单等(加盖公章)。

3.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5投标人须至少具备1个合同金额为1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6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截图。

3.7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3)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注:信誉要求第(2)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自2022年10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20年10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2022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不得存在以下(4)至(11)项情况,并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注:第(4)项除承诺外,另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6)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7)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8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合同执行期内保证所有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意外伤害等保险)持续有效,否则比选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3.9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要更换服务人员的,投标人须保证更换的人员符合比选人及比选文件服务要求,并符合上述3.8条的要求,且更换人员必须经比选人同意后方可上岗。(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否则比选人将有权拒绝更换人员的要求)

注:上述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5年10月 11日起可自行在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qh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www.cqh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此项目将在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部环境治理分公司线下开、评标(须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qht.cn)上下载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0月 15 日 9 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江亭路452号重庆环投北部分公司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 15 日10时 0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比选人: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8号楼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23-42756696(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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