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3000平方米广告灯箱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县太平街道办事处庙廊工业园创业路2号北区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4700 |
| 建设单位 | 山东瑞莱克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于克勤 |
| 联系人 | 许苏银 | 联系电话 | 130****1863 |
| 项目投资(万元) | 60 | 环保投资(万元) | 12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17-11-16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广告灯箱制作:1.面板吸塑成型,利用烘箱将亚克力板加热融化,产生污染主要是少量VOCs。2.装配人员依据灯具的亮度及照射范围在箱底板上粘接相应的LED灯具,玻璃胶常温固化,产生VOCs。原由集气罩收集后引入UV光解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变更为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采取吸附措施后通过15M排放至高排气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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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职工生活废水采取暂存措施后通过管道排放至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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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废 |
环保措施: 定期有固废收购站转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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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噪声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采用活性炭吸附,6个月更换一次,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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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山东瑞莱克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于克勤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山东瑞莱克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于克勤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53701250000007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