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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52亳芜大道至梅百路智慧道路改造工程项目中心试验室和交竣工验收项目
招标预告
安徽-合肥市
发布时间 2025-10-20
招标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亳州市谯城区交通运输局2025年10月至1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1 S252亳芜大道至梅百路智慧道路改造工程项目中心试验室和交竣工验收项目 1.包1 中心试验室检测单位服务范围:负责S252亳芜大道至梅百路智慧道路改造工程项目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过程检测。投标人按招标人要求的内容和频率进行检测对关键抽检项目进行检测,平行验证试验,对工程外观进行检查、记录,对监理、承包人试验检测内业资料进行审查,完成相应检测、审查报告,并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质量检查以及业主安排的其他零星检测工作。 检测频率:中心试验室作为委托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单位, (1)一般检测频率根据施工图纸及验收规范等相关要求,按照不小于施工自检频率的 5%进行检测;配合比等标准验证试验由中心试验室负责复核、验证,但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须遵从规定执行。 (2)专项检测频率:按图纸说明及相关规范规定频率进行检测,抽检范围、频率与比例应满足本项目工作需要; (3)同时按照发包人要求,配合发包人完成现场质量管理抽检等工作; 2.包2 交竣工检测单位服务范围:按照招标人的频率要求负责S252亳芜大道至梅百路智慧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的中间交工检测、交工检测和竣工检测等工作,出具相应检测报告,并参加发包人法组织的质量检查以及业主安排的其他零星检测工作。 105 2025年11月 本项目对服务质量、技术水平要求较高,为保障项目高质量推进,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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