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动诠释“北京国际法商融合示范区”的核心内涵,直观展现示范区作为“融合创新先行区、营商环境样板区、企业出海护航区”的战略定位,进一步强化品牌辨识度与国际影响力,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管理委员会特启动国际法商融合示范区标识征集活动,诚邀社会各界智慧力量,共同塑造兼具中国特色与国际视野的示范区视觉符号。
一、征集内容
国际法商融合示范区标识。
二、主办单位
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三、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拥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及完备的专业队伍;
有承接视觉形象工作的实际经验,具有专业性、准确性、全面性;
对国际法商融合示范区建设、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发展情况有较深入了解。
四、征集时间
征集阶段:自本征集公告发布从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7日。
五、征集要求
标识要充分体现北京国际法商融合示范区的功能定位,需巧妙融合“国际视野”、“法律”与“商业”三大核心元素,展现法商互促共生的独特价值、应具备前瞻性与创新性,能代表国家级示范区的战略高度与发展愿景且紧扣“国际法商融合”主题并且易于理解与记忆,能让公众快速识别其象征意义。
要求设计为彩色图形,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寓意贴切、色彩简明大方。
在彩色和灰度、各种使用场合下显示清晰。
应为平面形式,可用于各类广告、宣传品及办公用品的印刷。
设计作品须提交电子版,包括:
(1)设计作品应包括设计的图样、文字说明(不少于300字:作品各个组成部分的内容、颜色、含义和作品的整体寓意),详见附件1《征集报名表》。
(2)提交作品格式为JPG,分辨率不低于600dpi(像素/英寸)。
(3)提供标准色效果图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一份署名,一份隐去作者姓名及相关信息以供评选使用,扫描成PDF格式)。
(4)提供矢量图(AI格式文件),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六、作品提交
作品采取电子邮箱投递形式,提交期限为自本征集公告发布从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7日24:00(北京时间)止(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请将所有的电子文件打包后发至指定邮箱:lzgwqyfwk@mail.bjft.gov.cn,邮件主题和文件名均请命名为“北京国际法商融合示范区标识+应征者名称”,不符合命名规范的文件视为无效。
每位应征者投递内容包括(1)征集报名表(2)作品版权承诺书(3)符合要求的作品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1.征集报名表填写后保存为word格式;承诺书打印并手写签名,再扫描成PDF格式。
2.应征作品可以是单幅或多幅图稿,每幅图稿均应附说明。
七、相关责任和权利
所有提交的应征作品均不退还。
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不得照搬、抄袭、套用、嫁接他人作品和创意,不得侵犯第三方权益。如应征作品涉及侵权纠纷,由此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和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与主办方无关。给主办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应征者需承担相关责任。
优秀作品的知识产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完全使用权、排他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等。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注册、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对于最终标识和推介名称的形成,活动主办方有权结合不同应征者的作品或不同应征者作品的创意,无须征得应征者同意。
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相关法律保护,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且保证完整性,完全原创,无剽窃行为。应征作品应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为合作作品的,应取得其他著作人的同意。如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作品应征资格,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与主办方无关。
应征作品均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应征者承诺不向活动主办方主张所提交作品的任何知识产权及相关衍生权利。
无论应征者提交的作品是否最终中选,应征者在活动主办方公布最终结果之前,应对所提交的作品以及相关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在征集结果公布后,作品未获得优秀的应征者方可自行处理自己的作品。
本次投稿如出现作品相同或者近似,以投稿时间的先后顺序为准。
所有应征者在提交作品时,即表明认同本征集公告的全部内容。
八、最终解释权
对本公告及整个征集活动产生的任何疑义,主办方保留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方雅 010-63257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