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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道分公司】绿道分公司2025-2026年度标识牌制作及安装等供应商备选库 框架协议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湖北-武汉市
发布时间 2025-10-24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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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
招标正文:
1.采购条件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绿道分公司(以下简称“绿道分公司”或“采购人”)的委托,对绿道分公司2025-2026年度标识牌制作及安装等供应商备选库组织框架协议征集,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竞标。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规范绿道分公司建设项目供应商的选择,保证项目稳定推进,控制施工(产品)质量,提高采购时效,拟就绿道分公司2025-2026年度标识牌制作及安装等供应备选库框架协议进行采购。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划分为4个合同包,具体采购范围如下:

合同包

项目名称

项目描述

项目地点

第1合同包

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

广告、文创类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及安装

以后续各项目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第2合同包

钢结构制作安装劳务

钢结构棚钢柱及屋面衍架梁的现场焊接制作,钢柱梁、屋面墙面檩条、连接系杆、连接支撑等结构的现场拼装和屋面墙面彩钢瓦安装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

第3合同包

钢结构生产加工劳务

钣金加工生产,钢结构加工生产等,钣金折弯、焊接、钢结构焊接、激光切割、金属结构加工等

第4合同包

交安机电配套设施自动栏杆机、岗亭代加工

自动栏杆机、岗亭机电配套设置,根据甲方设计方案及参数、材质要求代加工服务

2.3 入围供应商及最终供应商确定:本次采购按两阶段确定最终供应商,即第一阶段入围合格供应商,第二阶段按实际采购需求从入围供应商中通过询比等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视情况不定期对标识牌制作及安装等供应备选库框架协议供应商进行增补。入围供应商需及时响应第二阶段的采购活动,否则将按相关管理制度进行相应评价及管理。入围供应商在一年内累计三次未响应第二阶段采购活动,采购人有权将其清退。

2.4 框架协议有效期:绿道分公司2025-2026年度标识牌制作及安装等供应商备选库框架协议有效期为采购结果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在2025-2026年度期间所供应的项目可不限于2025、2026年时间限制,可按照项目实际需求继续进行服务。

2.5 项目起始时间:后续各项目采购合同约定供货起始时间(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6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为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注册供应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4 本次采购划分为4个合同包,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4个合同包竞标,分别编制响应文件,每个供应商允许入围4个合同包。

3.5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5.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5.2 处于被行业主管部门(如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5.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用评价被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度被列入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3.6 供应商如成交,采购人将依据建设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相关管理办法对成交人进行考核。

3.6.1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安装)能力、材料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良好的成交人,将被列为优秀或核心供应商(A或AA级),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且可以降低履约担保的缴纳比例。

3.6.2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材料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较差的成交人,将被列为较差供应商(D级),一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3.6.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成交人将被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

(2)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骗取中标,包括以他人名义投标;

(3)在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评审专家串通,影响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4)向采购人有关当事人、评审专家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被查实的;

(5)供应商或为其服务的供应商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造成网络舆论、农民工聚众讨薪、越级上访、恶意举报、恶意诉讼、阻碍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等,或以非法手段、渠道获取证据材料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和投诉,给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6)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造成项目经理部严重损失的;

(7)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8)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或者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9)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将成交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将项目再次分包;

(10)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对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11)其他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或因其行为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3.6.4 对于有上述3.6.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供应商对已完部分工程量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0月25日至2025年10月31日24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 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1月5日上午09时30分。

5.2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5.3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4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采购预备会,供应商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采购人。如供应商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供应商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供应商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合格制。

采购 人: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绿道分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紫阳东路77号伟鹏大厦6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3545379969

邮 箱:ydhtglb@vip.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5927315214

监管部门:中共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12楼

联系方式:027-69578979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附件1: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合同包

资质要求

第1合同包

供应商须同时具备: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有固定的厂房(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或租赁支付发票、支付票据等证明材料)。

第2合同包

供应商须同时具备: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施工劳务资质;

3.具有钢结构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3合同包

供应商须同时具备: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有固定的厂房(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或租赁支付发票、支付票据等证明材料);

3.具有钢结构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施工劳务资质;

5.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4合同包

供应商须同时具备:

1. 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有固定的厂房(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或租赁支付发票、支付票据等证明材料)。

注:1.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及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合同包

财务要求

第1-4合同包

第一种方式:

近三年每年的营业收入不少于100万元。

第二种方式:

由银行出具(须有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2025年7月、2025年8月、2025年9月)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3个月月末账户余额平均值不少于3万元。

上述两种方式满足其中一种即可。

注:1.采用方式一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最近年度会计报表未出,则近三年时间往前推算一年。

2.采用方式二应附由银行出具(须有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合同包

业绩要求

第1合同包

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申请截止日)承担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30万元及以上标识牌制作及安装的业绩或标识牌设计、制作等类似业绩。

第2合同包

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申请截止日)须承担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30万元及以上钢结构制作安装业绩。

第3合同包

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申请截止日)承担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30万元及以上钢结构生产加工服务业绩。

第4合同包

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申请截止日)承担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30万元及以上交安机电配套设施自动栏杆机(岗亭)代加工或供货业绩。

注:1.供应商应提供近3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近3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来承担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应含有:甲、乙方单位名称,工作内容,甲、乙方签字盖章等内容。如果合同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可由甲方出具有效证明。如无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甲方证明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评审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业绩审查时将不考虑该业绩。

2.如近年来,供应商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供应商为新成立的公司,无法提供业绩附件支撑材料时,可提供其法人代表名下其它公司或其法人代表作为授权委托人的类似施工业绩,并提供合同协议书。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合同包

信誉要求

第1-4合同包

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1、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用评价被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度被列入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注:对以上(1)、(2)、(4)信用状况应附指定网站截图。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合同包

人员

最低数量要求

要求

备注

第1-2合同包

电工

1人

具有应急管理部门或住建机构核定的电工证

焊工

1人

具有应急管理部门或住建机构核定的焊工证

高空作业人员

1人

具有应急管理部门或住建机构核定的高空作业证

第2-3合同包

安全员

1人

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交安C证或建安C证

注:供应商须提供主要人员的资质证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设备最低要求)

合同包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备注

第1合同包

1

切割机

1

2

雕刻机

1

3

激光机

1

4

剪板机

1

5

折弯机

1

6

焊字机

1

7

写真机

1

8

喷绘机

1

注:表中设备可为自有或租赁,若为自有须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购置合同的扫描件,若为租赁须提供租赁合同的扫描件。未附证明材料的设备在设备审查时视为没有该项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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