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安全环保公司集成化设备研制服务- 20251030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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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 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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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全环保公司集成化设备研制服务 |
1、主要工作范围: 1)协助甲方完成设备试制(双参数联合自动化检测单元试制):实现样品的自动化进样、识别,化学试剂自动添加、消解/萃取,分液、分析、数据智能传输及监测报告自动生成,构建高效、精准的自动化监测平台; (2)为甲方提供双参数联合自动化检测单元的性能及可靠性测试。
2、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8月1日。
3、服务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
4、详细技术要求见附件“采购技术要求书” |
2025年11月 |
1、业绩要求: 应答人在近3年(2022年1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内至少具有1项水质指标监测设备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1)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包含相关技术附件)、2)合同所对应的结算发票、3)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 (2)应答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及到货验收材料。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缺少任何1项都将影响评审结果。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结算明细单及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1项订单算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将影响评审结果。
2、制造商要求 本次招标仅接受应答人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不接受贸易商、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应提供《制造商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及符合下述条件的证明材料: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提供厂房证明(需提供产权人是投标人的房产证明或有效期内且承租人是投标人的租赁证明、生产/加工本标的物的设备实物照片等),投标人关联公司(母、子公司等)的房产不视为自有房产;不允许使用中海油禁用供应商的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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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5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采购计划公开联系人:何昕 电话:022-25802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