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完修井放喷返排测试服务一级集采协议采办计划相关内容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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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办包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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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6-2028年完修井放喷返排测试服务 |
1、服务范围: (1)中海油有限公司天津、上海、深圳、湛江、海南区域常规完井放喷返排测试服务; (2)高温/高压完井放喷返排测试服务; (3)深水/超深水完井放喷返排测试服务。 2、主要技术指标: (1)地面设备达到10套,可同时满足有限公司五海10口井海上完井防喷返排作业条件; (2)地面模块化设备不少于2套; (3)水下测试树能够满足电液双控,且内径大于6英寸,作业深度大于1000m; (4)具备海上燃烧臂不少于10套; (5)具备至少5名石油地质类高级工程师,50名现场作业人员,具备相关出海证件,提供人力合同; (6)在天津、上海、深圳、湛江、海南各区域均具备后勤支持基地。 |
2025年11月 |
1、必须同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须覆盖完井放喷/清井/返排、水下测试树(SSTT)以及上述业务相关人员服务内容,证书在有效期内通过监督审核。 2、必须拥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作业前必须拥有有效的海上设备维修资格证书。 业绩要求:自2020年至今至少有2个完井放喷返排测试服务合同,所有合同的总业绩必须满足:50口完井放喷返排服务次数,其中至少包含5口及以上深水井(水深≥500m)完井放喷返排服务次数。并提供相应的合同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合同。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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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通用要求 1.供应商成立时间满3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集团公司内部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以及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中标的供应商除外); 2.依法缴纳税收,且近3年内(不满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企业运营无违法犯罪记录,企业及其法人代表不在政府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3.供应商不在受控供应商及人员名单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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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6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应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资料。反馈材料须以采办包为单位,须列明拟参与的采办包序号和采办包名称并提供相关支持材料(资质和业绩等,不要提供无关业绩资料)。如我方要求对申请文件进行澄清和补充,意向供应商应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回复,过期无回复视为维持原材料不变。